市旅游发展委2018年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09-27 来源 : 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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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旅游发展委2018年预算公开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为28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843.98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为28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98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

   (二)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284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2.04万元,占100%。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合计284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4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95万元,减幅2.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5.70万元,减幅0.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43.25万元,减幅4.65%。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用经费。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8.95万元,减幅2.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5.70万元,减幅0.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43.25万元,减幅4.65%。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用经费。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43.9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58.95万元,减幅2.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15.70万元,减幅0.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公用经费减少43.25万元,减幅4.65%。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用经费。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9.23万元,比2017年增加8.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总体增加。

  2018年住房公积金支出151.16万元,比2017年增加3.3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人员工资年终晋级晋档的影响,工资基数略有放大,从而导致总体小额增加。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根据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文件规定,住房增量补贴和住房租金补贴两项并入人员经费中,不再单独列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青岛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43.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15.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92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比上年减少58.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15.70万元,公用经费减少43.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用经费。

  (八)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207.36万元(包括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上年增加45.28万元,增幅21.83%。其中:因公出国(境)共10批20人,因公出国(境)经费72万元,比上年增加0.35万元,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旅游宣传境外促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宣传促销目的地签证费用增加;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0万元,比上年增加0.30万元,增幅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旅游市场检查增加燃油费;公务接待70批次550人(含职工加班餐费12批次63人),公务接待费107.86万元,比上年增加44.63万元,增幅41.3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督导检查、外省市旅游推介、境内外旅行商媒体采风宣传及职工加班用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邀请上合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嘉宾国的媒体记者旅行商来青考察宣传青岛旅游资源。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8.72万元,比2017年减少43.25万元,减幅4.65%。主要原因是: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压缩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655.96万元。其中:货物类4.8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以及办公耗材等。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651.15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的网络营销、特定媒体的广告宣传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4辆,其中,公务用车3辆、老干部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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