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奖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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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9-02
  • 92日,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推动我市职业体育的发展,2019年我市出台了对职业体育俱乐部扶持奖励的管理办法,三年来我市职业体育得到迅速发展,取得一定成效。目前我市拥有职业足球俱乐部3个,职业篮球俱乐部1个,职业羽毛球俱乐部1个,其中青岛2支足球队伍征战中甲联赛,青岛国信海天篮球俱乐部20192020赛季均打入季后赛八强,青岛仁洲羽毛球俱乐部在2020赛季获得羽超联赛冠军。因原有扶持奖励办法到期,需出台新的扶持奖励办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起草并印发《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范围及用途

    1.扶持奖励范围。在青岛注册并冠青岛队名,参加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简称中超联赛)和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简称中甲联赛)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联赛)的职业篮球俱乐部,参加中国羽毛球超级联赛(简称羽超联赛)的职业羽毛球俱乐部给予扶持与奖励。

    2.资金用途。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和引导俱乐部面向社会、走进校园等开展大众普及活动,推进俱乐部自身建设并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俱乐部管理团队和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等进行奖励以及俱乐部管理运营开支。

    (二)扶持奖励标准

    1.中超、中甲联赛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奖励标准。每年给予中超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资金2000万元;给予中甲职业足球俱乐部扶持资金1000万元。对冲超成功的中甲联赛俱乐部奖励1000万元,获得中甲联赛冠军的俱乐部再奖励1000万元。对获得中超联赛冠亚军和亚冠联赛冠亚军的,采取一事一议原则予以确定。

    2.CBA联赛职业篮球俱乐部扶持奖励标准。每年给予俱乐部扶持资金300万元。俱乐部获得季后赛参赛资格奖励300万元,进入四强奖励500万元,获得亚军奖励800万元,获得冠军奖励1000万元。

    3.羽超联赛职业羽毛球俱乐部扶持奖励标准。每年给予俱乐部扶持资金200万元。俱乐部获得季军奖励200万元,获得亚军奖励300万元,获得冠军奖励500万元。

    三、政策期限及兑现方式

    1.政策期限。扶持资金自2022年起实施,至2024年结束,有效期3年;奖励资金自20222023赛季起实施,至20242025赛季结束,有效期3个赛季。

    2.兑现方式。对俱乐部的扶持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清算的方式兑现。俱乐部升级、降级或俱乐部被协会取消参加联赛资格的,下一年度相应变更扶持标准。对俱乐部的奖励资金列入俱乐部获奖的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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