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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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2-09-28
  • 2022年9月,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申请、监督、评审、发放的主要依据,为方便公众更加客观、全面了解《规定》,现将《规定》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 编制背景与意义

    2021年1月,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全国、国际体育赛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扶持,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政策支持。《规定》根据该项政策细化工作流程,提高了补助资金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为目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开创办赛新模式,着力发展优势项目,推动青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 编制过程

        2020年,市体育局为制定《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管理规定》,进行广泛调研和深入探讨,于2020年12月发布《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2022年9月,市体育局修订发布《规定》,对赛事补助资金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三、主要内容

    《规定》共七章二十条,包括总则,补助资金支持对象、方式和标准,管理职责与分工,申报条件,申请资金流程,监督和责任追究,附则。

    第一章规定了补助资金的使用依据与目的、资金来源、管理原则、使用原则。该项资金从市体育发展资金或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安排,按照赛事组织单位申报、市体育局业务管理部门审核、市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市财政局审核下达资金、市体育局公示的流程执行。

    第二章规定了补助对象、补助方式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采取先比赛后补助的方式,主要补助在我市举办的全国、国际体育赛事活动。补助标准为单项赛事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年度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为有效实施《规定》,对全国级赛事和国际级赛事范围进行了说明

    第三章明确了各单位管理职责与分工。明确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和申报单位各自工作职责。市体育局主要负责发布工作通知;汇总补助资金支持方向、拟补助项目及经费安排意见,编制补助资金年度预算计划,牵头开展补助资金整体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安排体育社会监督员对备案的赛事活动开展监督工作;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报项目进行评价、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业务管理部门工作和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等。

    第四章明确了申报条件。规定申报单位应符合资质和申报项目应符合的条件,进一步强调了申报单位在青岛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征信问题、具备从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策划资质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项目须在市体育资源及IP交易平台挂牌交易。另外列举不得申报补助资金的情形,同一申报单位同一项目的补助累计满三年的不得申报。

    第五章明确申请补助资金流程补助资金从申请到发放按时间顺序依次为备案、监督、评审、公示发放四个环节。

    备案工作须于赛前一个月之前完成,申报单位根据业务管理部门通知要求,提报相关材料。监督工作由申报单位提前一周通知业务管理单位,业务管理部门会同指定的体育社会监督员对补助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赛时期间将从赛事组织、赛事规模、赛事宣传等多方面进行现场监督。评审工作分为初评(8月前后)和专家评审(9月前后)两个阶段,申报单位根据评审要求提报相关材料,业务管理部门将初评结果通知申报单位。专家评审阶段将从专家库里选择5-7人成立专家评审小组,重点从赛事规模、赛事知名度、赛事推广等方面对申报项目打分,评审期间,进行申报单位项目陈述、专家评委打分、出具评审意见等工作,择优评出补助项目和确定补助标准。评审结果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手续在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补助资金进行发放。

    第六章强化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按照“事前审核、现场查看、赛后评审”的原则,明确业务管理部门、评审小组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强对申报单位提报材料和资金使用的审查力度,严格做好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

    第七章明确了《规定》的解释部门和执行时间(2022年9月,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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