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体育局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监督管理措施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体育(发展)中心: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印发《青岛市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青岛市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
青岛市体育局
2022年11月14日
青岛市体育局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事项名称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二、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三、审批机关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四、监管措施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
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五、监管程序
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相关要求等,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按照如下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1.现场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2.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现场检查,并现场记录检查情况;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
4.现场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确认的,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5.执法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检查表,并由签字确认。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并向社会公示。
六、监管处理
严格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诉举报电话
(联系人:刚保占,联系电话:8197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