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体育局党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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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1-25
  • 发布日期 2022-01-26
  • 发文字号 青体党字〔2022〕8 号
  • 市委、市政府: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八五”普法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市体育局党组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和重要地位。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体,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将“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理念融入到“依法治体”全过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016〕25号)要求,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优化组织领导,践行干部学法制度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工作的通知》(青法委办发〔2021〕11号)要求,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重要地位,并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学习等形式,围绕市体育局法治建设、体育领域政策法规制定等,组织开展全员学习和集体研讨活动。

      二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一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2021年度青岛市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学法计划》,在局长办公会议前集中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为“依法治体”工作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三是强化局系统法治理论学习。依照市普法办《关于组织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青普法办〔2021〕6号)要求,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通过“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及“山东执法监督”等平台认真学习相关课程,深刻领会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及时深化和巩固学习成果,着力在学法、用法、普法、守法上下功夫。

      (二)完善制度建设,拓宽体育普法渠道

      一是出台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政策。紧紧围绕体育强国战略,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21〕1号)、《青岛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青政办字〔2021〕64号),制定《青岛市“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青体字〔2021〕77号)、《青岛市体育赛事活动补助资金项目备案及评审实施细则》(青体办字〔2021〕30号)等文件,聚焦青岛体育发展关键点,为国际大都市建设贡献体育力量。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政府和市司法局要求,聘用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优秀律师作为部门法律顾问,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在重大行政决策、诉讼案件、政府合同订立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及各类重大事项合法性。在青岛市体育社会组织培训会、青岛市体育产业诚信联盟成立大会暨体育消费券发放培训会等活动中,邀请惠企律所针对基础合同签订、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惠企政策宣讲。

      三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五项制度。市体育局按照《2021年全市法治宣传工作要点》(青普法办〔2021〕1号)要求,制定《青岛市体育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青体办字〔2021〕27号)和《青岛市体育局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青体办字〔2021〕28号),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组建“体育轻骑兵”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服务群众、走访慰问、主题活动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有力促进体育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参加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市集”集中宣传活动,并向现场市民科普体育法律常识、讲解体育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积极守法学法用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体育市场合法运营

      一是制定年度执法计划、工作规范。按照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关于抓紧制定2021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青双随机办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研究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及检查方式等,进一步规范我市体育市场秩序。在梳理本单位监管职责基础上,广泛征求各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及局系统相关单位意见,印发《青岛市体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第一部分)》、《青岛市体育系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第二部分)》(青体产字〔2021〕1号)明确体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程序、项目、方法等,落实落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回避原则等规定,推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提高标准化经营水平。

      二是行政执法平台准确关联映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同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公厅便函〔2021〕423号)要求,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确保本级监管事项在“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覆盖率、及时率、正确率均达到100%,与省政务服务系统(权责清单事项)相关事项关联映射达到100%。同时,依据《关于对各市体育部门派至体彩分中心工作的原市体彩中心人员进行调整规范的函》(鲁体彩字〔2021〕172号)规定,将“对彩票代销者的监管”权限及时退回上级主管部门,确保“互联网+监管”系统、省政务服务系统及“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事项“二网合一”、“三网关联”。

      三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监管的部署要求,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联合省体育局、市场监管部门、海洋管理部门、各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等赴一线联合执法。全年对体育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7次,检查单位150余家。针对场馆平均照度不达标、救生设施配置不全、急救药品过期等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实区(市)体育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第一管辖和第一主体责任,要求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目前均整改完毕。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体育市场监管水平

      一是保障体育消费,成立巡回法庭。主动协商市中院、李沧区政法委、李沧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9日试点成立全国第一家“体育消费纠纷巡回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发生的体育消费领域纠纷,并提供与体育消费领域纠纷解决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开设“绿色服务通道”。

      二是打造诚信联盟,强化行业自律。积极招募市辖区内体育产业经营实体,于2021年6月21日成立体育产业诚信联盟,参与企业达156家,覆盖全市二百多家门店。制定规范统一合同文本,要求所有商家采取行业诚信经营社会化公示,在门店张贴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上监督电话,鼓励消费者对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加快体育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设立体育健身经营单位失信曝光台、星级光荣榜,及时表扬先进,公布“失信者”黑名单,努力营造“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产业经营环境。

      三是推进矛盾源头化解,筹建纠纷调解中心。为更好加强体育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市体育局积极探索筹建体育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聘请专业律师,抽调市场监管人员,重点调解处理体育领域消费投诉纠纷案件,为体育消费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专业的调解渠道,助推体育消费纠纷诉讼与调解的有效对接,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下一步计划

      2021年以来,市体育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依然存在学法用法主动性不够、体育市场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制度亟待完备等问题。下一步,市体育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健全行政执法队伍。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要求,提升执法队伍法律素养,利用“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体育行政执法案例等,持续提高局系统学法用法执法能力水平。二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考试培训力度,扩充体育执法队伍,建立完善体育行政执法机制,推进队伍人员专职化和专业化,确保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最新要求的准确理解和把握。

      (二)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公示执法检查结果。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进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发现和相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坚决纠正、限期整改到位,对不重视、不配合的经营单位果断处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违法经营的单位严肃处理。二是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结果及时进行公示,便于社会群众监督执法及整改结果,同时加强对体育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为我市体育市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完善法治平台信息,推进现场普法工作。一是根据省体育局、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建设,统筹建立健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细化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指引,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一线行政执法普法职能作用,在执法过程中,对管理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普法工作,进一步引导广大体育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

      特此报告。


    青岛市体育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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