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1-27
字体大小: 打印

2021年,青岛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21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发挥统计优势、主动公开信息

按照市政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53篇,涉及公文法规、统计解读、会议公开、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10个重点领域。围绕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发布与解读,提升数据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组织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通过组织专题采访、发布新闻稿件等方式,加强专业领域统计解读。参加全市《民生在线》《行风在线》活动,用数据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与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提高普查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锚定服务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公众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统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28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件,同意公开答复12件,非本机关信息14件,不予公开0件,均实现100%按期受理、100%按期办理,群众满意率达100%。

(三)落实制度规定、加强信息管理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市统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做好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文件公开属性逐级审核,认真梳理对外提供数据清单,确保发布信息的安全性、及时性、规范性,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四)把握工作重点、深化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更新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功能,增设“信息公开栏目”下的“会议公开”和“预决算公开”栏目。开展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以视频展示、现场宣介等新颖鲜活的形式,发布更多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解读产品,让社会公众走近统计、认知统计、了解统计。全年“青岛统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图文信息500余篇次。受理办理12345政府热线62件、政府信箱159件,满意率达100%。

(五)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工作,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纳入全局年度考核体系,通过日常督查和年度考评,督促全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全局人员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理念,提升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大政务公开监督力度,畅通举报电话、邮箱等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全年无投诉、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8

0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1年,市统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的各项工作规定,完成了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内容。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方面。突出表现在数据生产流程宣传力度不足,文件类、决策类信息公开数量不多、范围不宽、形式不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的措施

2022年,市统计局将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介绍各项统计信息的采集、生产流程和数据的涵义,运用各类新闻媒体提高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加大数据解读力度。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分制度为抓手,提高各类文件、决策类信息的主动公开数量,不断延伸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会字第055号),政协委员提案1件(会字第600号),均为协办。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代表所提建议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四新”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三)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创新运用“一图看懂”形式,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数据解读,提升解读水平和效果。更新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功能,增设“会议公开”“预决算公开”栏目,规范会议公开和本级部门预决算说明、表格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闽江路7号市政府二期办公楼615房间;邮编:266071;电话:85912255;传真:85912277;电子邮箱:tjjbangs@qd.shandong.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