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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走在前、挑大梁”,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提质。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6年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9138.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36.93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926.72亿元,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5974.53亿元,增长6.4%。
一、农业根基稳固夯实,农产品供给充足
上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8.8亿元,同比增长4.1%。蔬菜产量211.6万吨,同比增长3.1%;瓜果类产量26.6万吨,增长4.2%;水产品产量43.0万吨,增长4.5%。肉蛋奶总产量58.6万吨,同比增长1.4%,其中猪牛羊禽肉产量增长10.6%。
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高端装备引领升级
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3%。35个大类行业中,29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实现增长,增长面为82.9%。分行业看,专用设备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增加值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分产品看,传感器、集成电路圆片、虚拟现实设备等产品产量分别增长83.8%、60.7%、30.6%。
三、服务业支撑作用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向好
上半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为65.4%。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0.6%、8.7%。1-5月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9%。其中,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研究和试验发展、商务服务业分别增长24.0%、12.9%、12.5%。
四、消费市场持续扩容,部分领域投资保持增长
上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70.9亿元,同比增长2.8%。限额以上单位中,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等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0.2%、18.2%。网上消费持续活跃,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17.1%,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44.5%。上半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1.0%,金融业投资增长5.8%。
五、货物进出口保持增长,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上半年,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4672.1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出口2817.2亿元,增长6.9%;进口1854.9亿元,增长3.9%。民营企业进出口3463.7亿元,同比增长9.8%,占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比重为74.1%。
六、财政支出保障有力,金融市场稳健运行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6.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8.6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占比76.5%。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39.2%、30.9%、5.8%。截至6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778.1亿元,同比增长8.8%,比年初增加1887.2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5289.8亿元,增长5.6%,比年初增加1269.9亿元。
七、就业形势总体稳定,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上半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8.09万人。其中,民营经济吸纳就业16.39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的比重为90.6%。上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1.0%。分类别看,食品烟酒及在外餐饮价格上涨0.2%,衣着价格上涨1.0%,居住价格持平,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4%,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3%,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2%,医疗保健价格下降0.3%,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5.9%。6月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环比下降0.5%。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市经济顶住压力运行在合理区间,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活力。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供强需弱矛盾依然突出,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不牢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及全市工作安排,聚力破解当前发展堵点难点,持续夯实增长底盘、提振市场信心,全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数据来源于青岛海关。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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