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统计局精准发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统提升监督效能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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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切实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青岛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统计法律法规,突出示范引领、建章立制、执法监督、活动牵引等多项举措精准发力,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促进统计监督效能提升。

  一、突出示范引领,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推动《监督意见》及统计法律法规在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上专题学习。各区(市)党委政府也相继开展《监督意见》传达学习,并将《监督意见》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会议内容,推动工作实践。二是《监督意见》进党校。联合市委组织部在青岛市委党校举办“全市提升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能力专题培训班”,对各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进行《监督意见》专题解读辅导,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取得良好培训效果。三是宣传培训全覆盖。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监督意见》专题学习,实现市区(市)两级学习宣传全覆盖。利用业务培训、走访调研、以案释法等多种途径开展《监督意见》等宣传教育,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精准性、针对性。借助“互联网+”、微视频等方式,持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不敢、不想、不能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建章立制,筑牢依法统计“防火墙”。一是完善全程管控体系。聚焦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有关“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要求和“十四五”时期统计现代化改革规划有关要求,制定出台了“1+5+9”15个板块的《青岛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2022)》,加强统计数据全面质量管理。二是优化数据核查机制。出台《青岛市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记录机制(2022)》,组织对调查对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填报依据进行常态化实地核查,市、区(市)两级联动把牢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关。三是推动核查问题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核查边指导,现场填好《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记录单》《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企业清单》,确保核查记录清晰、档案完备。坚持实地整改、跟踪整改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确保核查问题整改到位,切实以高质量统计为高质量发展垒基筑台。

  三、突出执法监督,开展数据质量“大检查”。一是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定下发《青岛市2022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全市统计双随机检查任务。目前按省统计局下达的第一批次“双随机”联合检查134家工业企业名单,正由市、区(市)两级统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联合检查任务。二是推动入库退库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摸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7000余个、“四上”单位近3400个,做好迎接全省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准备。三是组织数据质量核查。对6个区市的工业、服务业等专业22家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抽查,着力夯实统计数据填报基础。对全市11家涉外调查企业进行检查,促进涉外企业业务档案建设。深化“诚信统计年”活动,加快构建以统计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四、突出活动牵引,抓牢提质增效“关键点”。一是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深入学习国家局、省局动员部署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要围绕“四个必查”和四项重点工作,对照责任清单,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严肃问责、通报警示等形式一体推进专项纠治三个阶段,确保取得实效。二是认真做好迎接全省统计督察准备。聚焦统计督察重点内容,检视整改自身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对学习贯彻《监督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学习交流。通过查阅公文系统、存档档案等方式,检索清理近年来各级制发涉及针对统计系统各项指标任务的文件,未发现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三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及时向市委巡视组提供被巡察19个市直部门的统计监测评价、统计督察、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强化与市纪委、市信访局统计举报信访处理协调协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和信息互通。强化组织监督协同,完成市委组织部安排的有关拟任人选资格审核任务共23批次、2532人、13个单位,圆满履行统计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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