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法治文件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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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青岛市政府召开第13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法治文件。并对如何贯彻落实《监督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等统计重要法治文件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到对统计数据质量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统计部门牵头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监测评价。要不断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创新,创新建立高质量发展、碳排放、数字经济等监测评价体系,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建设好“智慧统计平台”,要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不断拓展统计调查领域,丰富统计调查内容,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咨询。

  会议强调,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统筹做好省对我市的统计督察准备,开展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工作。要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机制的促进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先后多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重要法治文件,结合青岛实际,出台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文件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办法措施,有力推进全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了良好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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