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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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91000020020200001
  • 主题分类 统计
  • 成文日期 2020-01-06
  • 发布日期 2020-01-06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统计局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为加快构建现代统计体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
      1.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一年来,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列入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常抓长议,确保依法行政、法治统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全面有效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全年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全年没有涉及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做好来文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全年共办理50余件。
      3.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一是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要求优化统计生态提升数据质量的通知》18条措施,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制定了《青岛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防控体系。三是制定了《2019年全市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情况考核细则》,落实了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市、区统计机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
      (二)行政决策方面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把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化轨道。2019年,市统计局重大决策《青岛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方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保证了行政决策制定的公开、透明、合法。二是为促进工作落实,对修订完善了《青岛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制定了《青岛市统计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聘请青岛市琴岛律师事务所3名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12件。
      (三)行政执法方面
      1.常态执法检查与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相结合。今年市局行政执法处罚企业1家,罚款3000元,配合省局执法处罚企业8家、公示惩戒失信企业2家。全市完成的双随机检查“四上”企业数量482家,超额完成3%的检查计划。2019年8月中旬到9月下旬,组织全市部分执法骨干对7个区市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充分考虑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要求,尽量做到不影响、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共组织抽查了涉及工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固定投资项目、建筑业、劳动工资等专业的200个“四上”企业、投资项目以及规模以下企业。
      2.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围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意见等方面,重新修订《关于印发〈青岛市统计局推行统计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各级统计部门实施统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行政执法水平。
      3.积极推进统计诚信建设。按照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统计局网站设立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对“一般失信”与“严重失信”信用状况认定标准进行科学、严格界定,初步提出建立“红名单”“黑名单”,并按照裁量标准将“违法数额”具体化。
      4.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一是组织局所有干部参加了全市公职人员网上集中学法考法活动,所有人员均顺利通过考试。二是组织全市6名行政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其中1人因故没能参考,5人通过考试,合格率达83.3%;组织全市6名新增行政人员和四年年审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市执法检查证考试,6人全部通过。三是学习先进执法经验,积极选派5名统计执法业务骨干参与国家、省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4次,并受到了上级的大力表扬。四是在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中推广市区联动机制,通过市统计局人员的传帮带,切实增强区市级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能力。
      (四)依法接受监督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理顺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权限,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修订工作。二是在青岛市人民政府网统计局模块显著位置,向社会公众公布本单位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热线电话,进一步规范投诉、咨询工作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三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2019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四是2019年我局未接到群众关于统计违法线索的举报和投诉、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新闻媒体有行政不作为及监管不到位等方面负面报道的情况。
      (五)依法行政保障方面
      1.严密组织统计法治学习。一是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传达了省统计法治培训研讨班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二是组织召开了全市统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统计法治工作专题会议,各区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治工作负责人,市统计局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在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工作部署中,强调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性。三是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治专题培训,市、区、街道统计业务骨干共150余人参加。四是组织参加市学法考试,并将学习和考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带动激发全局上下共同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2.认真履行统计管理职责。一是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根据职能转变和党组部署,按要求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处牌子,并设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处,对相关职能进行了调整,较好地完成了统计法治工作任务。二是严格管理、审批统计调查项目,保障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全年无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三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计局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年报、定报统计制度工作。四是按时向市政府提交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3.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邀请了省统计局副局长陆万明同志来市委党校作了题为“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意识。二是局主要领导在《青岛新闻网》发表了“全面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的统计法治署名文章,市统计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做法在齐鲁普法网予以转发。三是结合各专业培训和年报会等时机,对有关市直各部门、各区市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对象等,进行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做到了逢会必讲统计法。四是联合国家统计局青岛调查队、市南区统计局、李沧区统计局分别举办了“12.4”“12.8”统计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月累计发放统计法治宣传册、宣传品等2000余份。五是利用掌上市情手机APP、青岛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分享法治宣传教育信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观念有待加强。对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对《统计法》的宣传普及不到位,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不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配合还不够积极主动。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发展还不平衡,具有统计执法资格人员少、业务能力不足、办案经验不足。有的区市统计部门还没有专职执法队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行政执法的力度。
          (三)统计基层基础有待加强。基层统计人员不足,特别是有的镇街没有专职的统计人员,多是兼职,甚至临时负责。部分企业中负责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对业务不熟,影响了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形势下统计发展改革的创新实践,研究并制定了我市统计行政工作的主要安排及采取的措施。
          (一)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紧密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治国理念,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广泛学习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推动统计活动参与者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完善统计执法制度措施,切实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统计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推进统计法制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狠抓各级领导班子带头执法守法、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专业人员的统计执法水平。
          (三)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统计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统计报表数据真实有效离不开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坚决做到依法统计,并进一步加大对统计基础工作的检查监督、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查,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确保各专业在资料传递、审核、上报等环节的数据质量。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化统计法治建设,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贡献统计力量。
                                                                                                                                      青岛市统计局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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