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遭遇美国337调查有关情况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2-10 来源 : 青岛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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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美国337调查的最大目标国,自1986年以来,美国已对我企业发起了233起337调查。2011年以来,我已连续7年成为遭遇美国337调查最多的国家,案件合计数量达114起。2015年美发起36起337调查,涉华案件10起,占比28%,2016年美发起54起337调查,涉华案件22起,占比41%, 2017年美发起58起337调查,涉华案件24起,占比41%。2018年美国已对我企业发起2起337调查。
   从诉由来看,无论是否涉华,专利侵权都是最主要的诉由。在2017年新立案337调查中,54起以专利侵权为由立案(占全部案件数量的91%),专利侵权仍然是337调查的主战场。除此之外,以专利+商标侵权、专利+商标+版权侵权、版权+商标侵权、侵犯商业秘密以及不公平竞争为由立案的337调查各有1起。
   从涉案领域来看,过去五年间我国电子行业被立案共计21起,是被立案数量最多的行业;金属制品工业、塑料制品业和橡胶制品业涉华案件占比最高,达到100%。电气工业和电力工业的涉华立案数在2013-2017年间不仅数量多且增速较快,且在2017年占同期所有立案数量的100%。
   2017年337调查最多的领域是电子通信,总计31起(占53%),包括了半导体器件、存储器、无线通信器件、电子设备(移动电话、平板电脑、数码相机)等。其次是生活消费品领域(9起)和医疗器械领域(8起)。值得关注的是,汽车领域也发生多起纠纷。
   2017年立案的24起涉华案件中,电子通信领域(13起)和生活消费品领域(6起)最多,且绝大多数为ITC历史上首次立案调查的产品。在2017年立案的58起337调查中,ITC已经针对2个企业下达有限排除令和禁止销售令(深圳SUNstone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威得利贸易有限公司 );5个案件已经完全和解;3个案件原告已经完全撤诉; 2个案件原告部分撤诉或部分和解,但由于剩余应诉人因缺席(Default)被判定有侵权行为而进入救济阶段(即决定是否下达排除令或禁止销售令等);2个案件因原告部分撤诉和部分和解的共同因素而被终止;45个案件仍然全部在诉(占76%)。
   在2017年立案的58起337调查中,35起为单个企业提诉(占60%),同一集团的多个关联公司联合提诉以及多个企业联合提诉各有12起(各占20%)。总计98个(次)企业作为原告发起337调查申请。其中美国企业占72%,日本企业占10%,其余来自加拿大、韩国、芬兰、荷兰、瑞士等国家或地区。2017年没有中国大陆企业作为原告提起调查申请,中国台湾企业提起1起调查申请。
   2017年提起337调查最多的企业是日本的索尼公司(Sony Corporation),一年中3次提起调查申请并获立案,被诉对象分别是日本的富士公司(Fujifilm Corporation,2次),美国的艾丽斯集团(Arris Group Inc.)和佩斯美国(Pace USA, LLC)及关联公司。除此之外,美国医疗设备制造商爱齐公司(Align Technology, Inc.)、非专利实施实体高智发明(Intellectual Ventures II LLC)、芬兰诺基亚科技公司(Nokia Technologies Oy)等也都在过去一年中两次提起调查申请并获立案。
   2017年58起新立案的337调查中,360家(次)企业或个人成为被诉对象,其中美国企业或个人185次、中国企业或个人106次(含中国香港12次和中国台湾8次)、日本企业36次被诉,三国主体被诉之和占比超过90%。中国大陆涉案的86家企业或个人中, 50%来自广东,其他来自浙江、江苏、北京、上海、福建、山东等地。2017年在337调查中被诉最多的企业是美国的苹果公司,共在4起调查中成为被诉对象,且4次均是单一被诉对象,针对性十分明显。这一年中3次被诉的还包括:日本的富士公司、索尼公司、韩国的LG电子和中国台湾的联发科公司。
   从主体类型来看,中国大陆60%被诉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13%是贸易公司(包括阿里巴巴在内)。被诉的还包括中国国际化大企业(海信、联想、OPPO、大疆、海能达、乐歌)的8家公司,以及6家跨国企业的中国公司(尼康、博世、闪迪、安费诺和费特电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