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关于欧委会公布对华和印度铁铸件反倾销案终裁的通知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2-10 来源 : 青岛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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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当地时间2018年1月30日,欧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铁铸件反倾销调查作出终裁裁决。

  公告中,欧委会拒绝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代表国内行业提出的价格承诺建议,决定对中国出口至欧的涉案产品征收15.5%-38.1%的反倾销税,其中五家抽样企业的单独税率分别为:泊头王武镇天龙铸造厂15.5%、邯郸市虹光铸造有限公司21.3%,邯郸丰泰合金铸造有限公司38.1%、石家庄全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5%、泊头市利盛铸业有限公司31.5%;73家其他配合企业的税率为25.4%,未配合企业的税率为38.1%,与2017年11月8日公布的终裁披露中税率一致。本案裁决从公告第二天(即2018年1月31日)开始执行。同时,欧委会决定终止对印度铁铸件的反倾销调查。

  2016年12月10日,欧委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铁铸件发起反倾销调查。立案后,在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的指导下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机电商会立即组织了67家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并根据企业意见聘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Jones Day律师事务所共同代理本案。在2017年11月8日,欧委会公布终裁披露后,机电商会通过征询企业意见,决定向欧委会提交价格承诺申请。

  机电商会正在委托律师研究本案上诉至欧盟法院的可行性。如果可行,机电商会将在近期内与企业讨论欧盟法院上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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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