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关于做好青岛市“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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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69719330700020020200044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0-12-25
  • 发布日期 2020-12-25
  • 发文字号 青商办字〔2020〕15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商务局
  •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保税港区、高新区商务及财政主管部门:

      为鼓励引导青岛市企业安全、高效、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推动青岛市“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走深走实,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动青岛市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建立和完善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走出去’专项扶持政策,积极搭建‘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有关要求,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就青岛市“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建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建设宗旨

      “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由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三方共同搭建,在政府和信保合作机制下,以“财政扶持、信保降费、企业受益”为基本原则,通过平台统保、政策支持、费率优惠等方式,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政策性保险工具,布局“一带一路”和上合组织国家、地区,提升企业跨国经营和风险管理能力水平,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平稳健康发展。

      二、支持项目和标准

      (一)支持项目

      1. 境外投资

      对纳入平台的企业,通过支持投保海外投资保险,保障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因投资所在国或地区的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暴乱等因素产生的政治风险,对企业因风险发生而产生的投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降低因风险发生导致的损失。支持领域符合《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规定的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2. 对外承包工程

      对纳入平台的企业,通过支持投保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等政策性信用保险,保障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因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拒绝收货、拖欠货款等商业风险,以及买方所在国别或地区的政治风险,对因以上风险产生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降低因风险发生导致的损失。

      (二)支持标准

      对平台项下企业的投保保费予以扶持。其中,对保费补贴年度内我市企业在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投保的海外投资保险保费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相应保险保费,给予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7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万元,同一投保项目支持年限原则不超过3年,同一公司的多个投保项目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每年累计获得保费扶持不超过200万元。对于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示范区“走出去”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具体扶持情况以当年度资金安排情况为准。使用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投保保费,按照申报年度青岛市商务局制定的相关通知标准予以补助。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青岛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依法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3. 申请企业设立的境外企业已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核准,并在企业所在国或地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或备案,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建立完善境外风险防范机制;

      4.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的企业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足额缴纳备用金,建立完善境外风险防范机制。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在项目所在国依法注册、登记或备案,项目或合同依法生效正在执行或已开展实质性经营;

      2. 境外再投资(多级投资)项目须与国内母体公司之间存在明确、清晰的产权隶属关系;

      3. 拟申报项目需在项目扶持期间完成境外投资保险、出口卖方信贷保险的保单出具手续或续保手续;

      4. 申报企业管理规范,扶持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支持的企业境外项目运行正常。

      四、申报审核程序

      (一)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项目纳入平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费率优惠、风险保障和融资支持。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每年按申报时间、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另行通知),报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初审意见后汇总上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统一受理区(市)汇总报送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区(市)汇总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并根据审核报告提出具体资金安排意见。

      (四)市财政局根据市商务局提出的资金安排意见,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将资金下达区(市)财政部门,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具体组织资金拨付。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根据上年度“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项目实施情况和当年度资金规模,确定当年度平台所需资金。

      (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对平台实施优惠费率,切实降低企业投保成本,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平台统保范围;充分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职能,创新平台增值服务,为“走出去”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提供风险管理、信息咨询、拓展融资渠道等服务。

      (三)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 “走出去”风险保障平台的风险保障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鼓励“走出去”企业积极利用平台推动项目落地,规避风险。

      (四)项目申请企业对申报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收到财政资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纳入平台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故变更或中止时,企业须及时告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财政局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0年12月25日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徐向东 电话:85918132

      市财政局:秦兴勇 电话:85855860

      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肖霄 电话:82916920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