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农贸市场肉菜追溯自建系统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69719330700020020200042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0-10-28
  • 发布日期 2020-10-28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商务局
  • 各相关区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关于明确肉菜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试点结束后管理体制等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18〕1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升级改造,试行对自建追溯系统并加入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农贸市场进行资金奖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杠杆作用,调动企业自建肉菜追溯系统的积极性,推动追溯工作市场化发展。现将奖补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市场化方式推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把追溯建设纳入农贸市场智慧化改造同步推进,按照“技术领先、查询方便、管理先进、节省资金”的原则, 采取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统一接口的方式,推动农贸市场追溯系统建设,实现肉菜等食用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纠,鼓励运行良好、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农贸市场自愿加入追溯体系,不断扩大农贸市场追溯的覆盖面,促进追溯体系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在青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覆盖的市内7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即墨、西海岸)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申报项目须有相应合法手续。
    对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诚信信息平台“黑名单”和纳入我市发布的有关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农贸市场,不得享受此政策扶持。
        三、扶持内容标准和条件
        1. 农贸市场已进行智慧化升级改造,市场内部WIFI信号稳定和全覆盖,交易数据及时上传;设置多媒体设备对食品追溯信息进行智慧公示。
        2.农贸市场安装青岛市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或有自建追溯系统,其中自建系统需采用B/S系统架构,技术标准符合国标GB/T 38154-2019《重要产品追溯核心元数据》、GB/T 38158-2019《重要产品追溯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编码规则符合商务部追溯“五统一”技术标准;电子秤支持展示追溯支付二维码及追溯电子销售凭证;每个肉菜摊位张贴青岛市追溯二维码;在市场宣传区域安装自助查询打印终端设备,支持消费者自助打印追溯小票,该小票印有追溯查询二维码。
        3.完成与青岛市重要产品(肉菜)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其中市场每日均需上报进场数据、检测数据、销售数据;市场每周业户进场登记品种总数(不包含重复品种)占比业户实际销售品种阀值80%以上;市场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报当日进场登记信息、检测信息和交易信息。
    费用补贴限于2020年度内开展的追溯系统建设,具体包括:溯源数据采集及上传设备、自助查询打印终端、追溯系统软件采购或开发费用等。奖补资金按照实际费用支出的30%予以补贴,每个农贸市场最高补贴不超过 5万元。
        四、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提供: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追溯系统建设费用支出发票;
        3.具有市财政局认定的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中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4.《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5.《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
        6.《关于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数据报送完成情况的说明》(附件 3)
        区市商务局提供:
        7.《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情况推荐表》(附件4)。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费用支出发票、《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申请承诺书》(附件2),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统一用 A4纸按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每张发票用一张 A4 纸粘贴),要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须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等,扉页为申报总目录和索引,注明页码。申报单位和区商务主管部门均须指定专人组织本单位、区的推荐工作。
        2.各相关节点单位纳入青岛市肉菜追溯管理平台,并能正常报送入场和出场数据作为完成建设任务的重要依据,节点单位是否已纳入青岛市肉菜追溯管理平台,是否能正常报送入场数据和出场数据(可由平台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3.申报项目由市商务局组织验收,采用核对企业申报材料完整性、现场实地查验方式,出具验收意见。
        4.申报材料一式4份,上报市商务局2份,其他由区市商务部门和申报单位留存。
        五、申报原则、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原则
        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达到条件要求的单位申报,依规组织审核。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连锁企业可由总部汇总,向总部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2.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将符合要求的企业推荐给市商务局,各区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
        3.市商务局对各区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核对、汇总,组织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7天时间公示。
        4.市商务局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情况,提出奖补资金安排建议,按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审定后,将资金拨付给申报企业。
        (三)申报时间
        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1月9日。
        联系人:陈朔,联系电话:85910276
        附件:
        1.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
        2.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申请承诺书
        3.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数据报送完成情况的说明
        4.青岛市肉菜流通追溯拓展节点项目情况推荐表


        青岛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4.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