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办理事项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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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0-06-29
  • 发布日期 2020-06-29
  •   一、加油站(点)新建、迁建规划确认意见书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除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具有长期、稳定成品油供应渠道的法律文件及相关材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报企业无违反《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为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1、隐瞒真实情况的;2、提供虚假材料的;3、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情节严重的。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十条规定:同一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超过30座及以上加油站的(含投资建设加油站、控股和租赁站),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的成品油的,不允许外方控股。

        (二)提报材料

        1、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申请文件;

        2、企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性质、企业基本情况,新建/迁建原因、内容、时间、资金及来源;加油站(点)的具体地址、所处公路的等级及距周边加油站(点)的距离。

        3、填写完整的《加油站(点)新建/迁建规划确认申请表》;

        4、取得商服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合法手续或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有关规范文件;

        5、加油站建设可行性报告;

        6、迁建加油站还应上交原加油站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7、企业提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报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经材料审查、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出具《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意见书》。

        二、加油站(点)改建、扩建规划确认意见书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一条“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迁建、扩建加油站(点)等设施,须符合城乡规划、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在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文件,并办理相关部门验收手续后,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报材料

        1、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申请文件;

        2、企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改扩建原因、内容、时间、资金及来源;加油站(点)的具体地址、所处公路的等级及距周边加油站(点)的距离。

        3、填写完整的《加油站(点)改建/扩建规划确认申请表》;

        4、停歇业批准表和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5、加油站改扩建可行性报告;

        6、企业提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报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经材料审查、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出具《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意见书》。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歇业或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发证机关办理经营资格暂停或注销手续。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18个月,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停歇业不应超过6个月。无故不办理停歇业手续或停歇业超过规定期限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注销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有关部门。对因城市规划调整、道路拓宽等原因需拆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经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歇业时间。”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报材料

        1、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申请文件;

        2、企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请歇业或注销的具体原因,拟歇业的时间;

        3、填写完整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4、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正副本;

        5、股份制企业还应提交董事会或股董会决议;

        6、企业提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报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在《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四、延长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意见书期限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规定精神和原市经信委《关于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青经信发〔2016〕2号)规定,“建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延期制度,获批加油站(点)建设单位应按规划确认意见书规定的时间开工建设和完工。在规定时间内确因客观原因未能完工,且已获得土地、规划等有关手续,企业应在到期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规划确认意见书作废,市商务局将另行规划确认。”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报材料

        1、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申请文件;

        2、企业申请书。内容包括工程进展情况,申请延期的原因及下步工作计划;

        3、原《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商服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城镇)合法手续或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有关规范文件;

        5、企业提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同时,提出变更企业法人的,在提报以上材料的同时,再提报以下材料:

        1、变更法人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企业法人说明。内容包括变更企业法人的原因及变更的时间。该项内容也可一同写在“企业申请书”中。

        同时,提出变更项目建设单位的,在提报以上材料的同时,再提报以下材料:

        1、双方签署的经公证的合法有效的转让合同(协议);

        2、承接企业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企业性质、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控股方名称和企业经营状况及对承接项目建设的工作安 排;

        3、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报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经材料审查、现场勘查,审核同意后,出具延期《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加油站(点)规划确认意见书》。

        五、加油站使用土地(招拍挂)规划确认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二条“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经营单位的新建加油站项目,招标方、拍卖委托人等单位应取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招标、拍卖标的物的规划确认文件,方可组织招标、拍卖活动;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经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加油站布局规划,土地性质符合成品油零售企业建设要求。

        (二)提报材料

        1、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申请文件;

        2、招标方、拍卖委托人申请文件;

        3、土地产权证明或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有关规范文件;

        4、批准土地招拍挂的相关文件。

        (三)办理流程

        1、招标方、拍卖委托人报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出具《青岛市加油站建设项目土地(招拍挂 )规划确认意见书》。

        六、加油站用地(招拍挂)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预核准通知书办理流程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2015修正)》第二十二条“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确定经营单位的新建加油站项目,招标方、拍卖委托人等单位应取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关于招标、拍卖标的物的规划确认文件,方可组织招标、拍卖活动;投标申请人和竞买人应当经省经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预核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竞买。”规定,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况,外资企业加油站数量超过30个严格审查控股比例。

        (二)提报材料

        1、企业所在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后,出具的转报文件;

        2、企业申请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会或股董会决议及相关决议文书;

        6、企业提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报所在区(市)主管部门审核;

        2、区(市)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青岛市商务局;

        3、青岛市商务局审核同意后,出具《青岛市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招拍挂 )预核准通知书》。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