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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商办字〔2020〕3号
青岛市商务局
关于组织参加2020首届“县县优品”推介展销活动和首届“县县优品”高峰论坛的通知
各区市商务局、西海岸新区商务局、西海岸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助推我市名新特优农产品“走出去”,促进优质农副产品品牌化、系列化、规模化良性发展,市商务局与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对接,打通本市名新特优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渠道,组织推荐我市名新特优农产品,参加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主办的2020首届“县县优品”推介展销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请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县县优品”认定办法及标准》(详见附件1)组织企业自评合格后,填写《“县县优品”申报表》(详见附件2),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于2020年2月3日(正月初十)11:00前报送至市商务局促消办(邮箱:swjdsc@qd.shandong.cn)。
活动程序
审核及公示
2020年2月29日前,上海市商业联合会根据申报产品品类和对应的销售渠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核实评估。
2020年3月31日前,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现场查验。重点考察产品品质、生产规模、供应能力、组织化程度、产业配套等方面情况。
2020年4月1至10日,由上海市商业联合会在其网站对综合评估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展销及评选
2020年5月8至10日,在上海市“2020首届‘县县优品’展销会暨高峰论坛”期间,对入选企业及产品进行展示展销并宣布公榜。今后原则上每年对百县百家企业认定的产品进行渠道对接并组织展销。
通过展示展销、现场品鉴和体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消费者评选出“最受阿拉欢迎农产品”。
(三)宣传推荐
上海市商业联合会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媒体、移动媒体、新媒体、渠道终端等多方式对活动进行宣传和报道。推荐入选产品进商区、进社区、进园区,促进农超对接、农校对接。
(四)退出机制
“县县优品”资格有效期为2年。在此期间,如发生食品质量安全、欺骗消费者和其他诚信方面等对企业负面影响较大的问题,上海市商业联合会有权取消其“县县优品”资格。
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商业联合会。
附件:1. “县县优品”认定办法及标准
2. “县县优品”申报表
3. 2020首届“县县优品”展销会暨首届“县县优品”高峰论坛简介
4. 2020首届“县县优品”展销会参展申请表
青岛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2日
(联系人:孙平/李娜,联系电话:85910325/85918183)
青岛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