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7-01-23 来源 : 青岛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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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及时调整了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处室单位的工作职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每周督办、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年度考核”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完善舆情收集机制,建立每日舆情摘报和敏感舆情专报相结合制度,敏锐捕捉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加强舆情引导,努力消除负面影响,扩大正面影响。四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规范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五是利用座谈、研讨、专题辅导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培训工作人员121余人次。

  (二)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优化水利局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众参与等信息更新管理,及时公开重要人事、财务信息,对公众查询较多的行政审批项目、工程招投标和信用信息,分别设置了专栏窗口,充实办事指南,及时发布审批结果、双随机抽查情况和公告通知,使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内容更加丰富,点击查询更加方便,全年网站发布信息1189条。二是开发了“青岛水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不受地域场地限制、受众面广、方便快捷的优势,及时发布水利动态、通知公告、水利文化等信息,既扩大了水利宣传的辐射范围,又提升了宣传效果。三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防汛抗旱、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源工程建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全年在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发稿82篇。

  (三)加强政民互动,回应公众关切。一是利用新闻发布会和在线问政方式就市民关心的水利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组织“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6次、“民生在线”1次、“行风在线”1次。坚持把“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建立了局领导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机制,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办理“书记留言板”、“市长热线”、“局长信箱”、“网上咨询”、“政务热线”和“三民活动”意见,及时解答公众疑问,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共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电486件。三是利用水利局门户网站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意见和建议征集活动,收到全国各地节水建议300余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在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了水利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细化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市民看得懂、办得明白。制订了《青岛市水利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青岛市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办法》,实现“一个窗口”向公众提供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均达到了网上办理和查询要求;根据青岛政务网“行政处罚服务大厅”升级要求,实现了水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开和“一站式”查询,促进了行政权力行使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按要求及时在青岛政务网公开了22件事关公众利益、社会关切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了《2016年水利局部门预算》及《2015年水利局部门决算》,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保有量及运行维护费,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推进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建立了青岛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平台,印发了信用手册,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档案,加大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86条信用记录,其中从业单位167家,从业人员13000人。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限制或禁止的处罚。

  (四)推进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在水利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便民信息栏,实时公布卫星云图、台风路径和我市雨情、水情、水资源监控情况、农村供水管理情况、防汛抗旱信息简报等,方便市民查询相关水利信息。

  (五)推进政府信息数据开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号)精神,在政府数据开放网站上公开了我市月度和年度降水量、土壤墒情、年水资源总量、大中型水库蓄水量、排水防汛应急类信息、年总用水量、水资源公报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9条。其中,水利要闻类信息635条,行业资讯类224条,区市水利类29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条,工程招投标类信息9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4条。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6年收到申请3件,全部按规范及时予以答复。其中,1件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2件属于可予公开,向申请人书面提供了所申请的信息。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水利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发生针对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部分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不熟悉。二是部分处室、单位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要求不熟悉,程序、证据意识不强,容易引发法律风险。三是水利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

  2017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涉水行政审批和处罚信息等内容的公开。二是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配备,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规范公开政府信息能力水平。三是提升水利局门户网站信息的更新频率,强化网站的服务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栏目功能,通过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大对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切实推进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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