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6-01-29 来源 : 青岛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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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市府办公厅印发的《 2015 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网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建立起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纪有追究的工作机制。印发了《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水办〔2015〕6号),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网络在线问政、市民意见建议办理和舆情应对等工作程序。

  (二)突出重点领域,确保公开信息更新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通过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水利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完善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通过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网,发布工程招投标类信息256条,通过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发布41家从业单位、6000余名从业人员的信息,并及时发布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加强汛旱信息公开,在水利局门户网站可实时查询卫星云图、台风路径、水情、雨情,全年共编发防汛抗旱信息29期,发送雨水情短信500余条。

   (三)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全面。一是改版升级水利局门户网站。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政府部门网站第三方绩效评估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扩大网站容量,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和《水利局信息公开个性化目录》,并根据目录重新调整了公开内容,点击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可读性更强。二是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我市水利建设发展动态,年内在各类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发稿90余篇。 三是强化政民互动。组织“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6次、“民生在线”1次、“行风在线”1次,局领导带头上线,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定期督办。及时办理回复政务热线、市长信箱和局长信箱来信219件。要求各区市水利部门设立了农村规模化供水“116”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农村群众饮水问题。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梳理了151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24项、其他行政权力18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并于2015年2月下旬在青岛政务网进行了公布。根据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要求,确定了市水利局的主要职责10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2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规范了责任追究机制,并于2015年7月在青岛政务网进行了公布。下放了4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了2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市政府令的形式进行了公开;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细化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所有审批事项均达到了网上办理条件。水行政处罚情况也在青岛政务网“行政处罚服务大厅”进行了公开,推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4〕58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2015年3月27日在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于9月23日公开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按功能分类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公开到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三)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通过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监督网)公开水利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日常检查通报、通知公告等信息260余条。

  (四)、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公开情况。在水利局门户网站设立了便民信息栏,实时公布卫星云图、台风路径和我市雨情、水情、水资源监控情况、农村供水管理情况、防汛抗旱信息简报等,方便市民查询相关水利信息。

  (五)政府信息数据开放情况。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4号)精神,在政府数据开放网站上公开了我市月度和年度降水量、土壤墒情、年水资源总量、大中型水库蓄水量、年总用水量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大门户网站公开力度。2015年,水利局在门户网站“公文法规”、“规划计划”、“水利要闻”、“通知公告”、“行业资讯”、“区市水利”、“业务动态”、“水利简报”、“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6条。其中,公文法规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水利要闻195条,人事管理类信息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1条,水利简报类信息26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174条。对群众关心的大沽河治理工程和建后管理工作、防溺水问题,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保护母亲河”、“珍爱生命、预防溺水”2个专题。截止2015年底,水利局门户网站累计访问量21.97万人次,其中2015年度4.26万人次,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2万人次。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分别于2015年2月和12月,两次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事办实事新闻发布会,通报农村规模化供水相关情况,发布权威信息。健立了舆情发现、处置和回应机制,第一时间调查并妥善处置了黄岛区网民反映宝山镇水库干涸饮水困难、黄岛区张家楼镇小流域整治招标中标无法开工存猫腻、平度市城子河拦河闸前积水淹没农作物、大沽河上乱修桥过往车辆需交费才放行等舆情,消除了不良影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水利局网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按规范受理并及时予以答复。其中 1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已告知申请人应申请获取信息的机关。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水利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任何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履行相关审核程序,按照 “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在公开信息上签字备案,保证了信息公开安全,2015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水利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栏目功能,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三是公文法规类信息公开数量少,部分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够强。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加强防汛抗旱信息、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农村规模化供水、公文法规等内容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作用。按照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政务互动三大功能要求,强化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不断强化网站的功能,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权威性和时效性。三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雨水情、节水小贴士、倾听水利改革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青岛水利事业的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定期对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加大对信息公开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推进水利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青岛市水利局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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