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1-19 来源 : 青岛市水利局
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青岛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85916108;电子邮箱:sljxxzx@hotmail.com)。

  一、概述

  2014年,青岛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成立了以赵兴书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确定1 人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的信息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4月中旬研究制定了水利局贯彻落实国办〔2014〕12号文件的意见;8月上旬召开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了青政办字〔2014〕65号文件精神,认真分析了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完善了工作流程,健全了考评机制,下发了《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

  2、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体系。制定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大沽河管理办法》、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决策(决定)前充分听取社会和群众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文法规公开流程,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公文管理全过程,文件形成之初,即明确公开属性,并随公文流转实行全过程审核,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在发文同时在青岛政务网和局网站进行公开。还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月度统计填报和年度总结编报制度》,形成了比较完备的信息公开规范约束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3、强化监督,确保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反映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4、加强互动,增强公开效果。一是认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汇报工作。把“两会”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和“三民”活动,作为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监督的内容。6月10日组织了机关开放日--“市民走进大沽河”活动、11月7日集中走访了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观摩水利工程,现场汇报我市水利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半年和年底,主动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水利网公开水利工作情况,接受市民监督、评议。二是积极开展网上互动交流。我局在“青岛水利网”设置了“局长信息”、“投诉监督”、“网上咨询”、“公众留言”专栏,截止年底,我局共受理和答复咨询投诉问题65个,及时解决来信人的问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现场解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局领导率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做客“行风热线”和“民生在线”,围绕“做好以民生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题,与广大听众和网友互动交流,解答大家关心的水利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在现场解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调查了解,抓好落实,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5、用好载体,拓宽公开形式。我局除平时注意通过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水利工作信息外,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让社会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一是组织集中宣传活动。3 月上旬组织了纪念第22届“世界水日”和第20届“中国水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印发《水利工作宣传手册》、组织座谈会和水利宣传进学校、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规知识,集中解答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河道采砂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规划、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热点问题,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提升了市民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度。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覆盖广、受众多、公信力强的优势,围绕大沽河治理、农村规模化供水、抗旱、防御“麦德姆”台风等水利中心工作,组织联合报道,实现信息公开的最大化。

  6、全面及时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同时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全年共计发布公开信息3296条,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公开信息558条,在水利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202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公开信息279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公开信息11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我局全年共发布各类网站信息1860条,答复电话、网上和现场咨询2760余人次,电视、报纸宣传121余次。

  2、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1)通过青岛政务网公开。全年共在青岛政务网发布公文法规类信息96条,工作动态信息410条,其它信息52条;

  (2)通过“青岛水利网”公开。全年在“青岛水利网”累计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202篇。

  (3)通过报纸、网站、电视等途径公开。积极与中国水利报、青岛电视台、青岛日报等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对我局世界水日、防汛演练、市民走进大沽河、大沽河综合治理、农田水利建设、规模化供水等水利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宣传报道121次,电视台宣传报道23次,各纸面媒体宣传报道62次,网络报道36次。特别在6月7日的市民走进大沽河活动中,制作的《沽河新生》宣传片全面详实的介绍了大沽河治理的情况,得到了市民代表的充分肯定,青岛日报利用4个版面对大沽河治理进行宣传,青岛新闻网在网站头条刊发,一天的网络点击量达到5.2万人次;11月4日,中国水利报全面报道了大沽河综合治理成果,得到水利部领导的充分肯定;我市规模化供水工程在12月9日青岛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大篇幅的报道,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4)通过“3.22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公开。重点组织全市水利系统开展了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一系列宣传活动,在西海岸进行了街头开放式站点宣传,局领导亲自参加现场宣传。水周期间,全市水利系统共发表领导电视讲话1次,报纸专版1期,设立宣传(咨询)站点13处,张贴发放宣传材料4.1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4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5)全力做好网络在线问政等上线工作。2014年,积极开展行风在线、民生在线、阳光政务热线、网络在线问政等上线活动11次,收集并回答网民和群众关注关心问题144个,组织线上答复、线下办理、跟踪反馈,回复率达到100%,保证了群众的满意率。

  (6)抓好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来信、来访、局长信箱、政务服务热线的办理工作,全年共办理236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办结率达到100%。

  (7)抓好网站来信处理工作。2014年,共办理了65件网站来信,内容涉及反映问题、咨询信息、举报投诉等多个方面,我们对每一封来信都编号登记,及时汇报,严格按照既定办事程序进行流转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在网上予以回复。由于调查办理落实到位,回复及时,来信人无一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或质疑,满意率达到100%。

  三、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组织专家对农村供水、河道保护、水资源管理、防治水土流失、水政执法等涉及民生水利的政策法规进行科学解读、阐释, 编写了《便民政策解读》(林业水利分策)。《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3]5号)出台后,对《意见》出台的背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如何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等,进行了政策解读。

  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情况。根据65号文件要求,重新梳理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共7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办事指南,细化了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确保老百姓看得懂、办得明白,所有审批事项均开通了网上预约功能。及时公示了小沽河采砂许可证发放情况、取水许可证发放及注销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市法制办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河道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和细化,完成了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市水利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原处罚事项共185项,经修订后保留163项,已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拟向社会公示。水行政处罚事项、职能处室名称和处罚程序流程图已于2011年报送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协调处、市电政信息办软件和应用推进处,并在青岛市网上行政服务大厅网站公示。

  五、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财政〔2014〕3号)精神,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于7月18日在青岛政务网和青岛水利网上公开了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于9月15日公开了2013年水利局部门决算情况信息及2014年水利局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信息。

  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法律法规等信息;将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水利项目基本信息、信用信息,在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公开;通过青岛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监督网)公开部门监管、日常检查、公文公告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媒体“三监督”。截止到12月4日,公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信息1582条。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八、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4年我局共受理各类咨询2760余人次,为服务对象解决各类难题180多人次,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183件,树立了良好的水利审批服务工作形象。

  2014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出现投诉情况。

  九、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度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青岛市水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统计表

序号

类别

数量(条)

备注

1

主动公开

公文法规类信息

96

通过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网站公布1860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279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1157条。

2

业务类信息

2892

3

其它类信息

308

4

依申请公开信息

0

未收到申请

5

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0

未收到举报、投诉

  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提高。需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网上调查等栏目功能,通过网络进一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是局机关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还不均衡。仍有个别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被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少数工作动态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目标,突出行业特色,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工作制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处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以制度来规范,以职责来激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配齐人员,加强培训。选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强化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3、改进作风,注重实效。加强调研分析,定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