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9-01-17 来源 : 青岛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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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青政办发〔2009〕36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落实《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拓展和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突出行业特色,不断增强水利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日巡网、周督办、月通报”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健全完善了敏感舆情搜集报送和处置机制,明确了各处室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了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注重人才培养,结合局2018年度干部专题培训,组织了以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教育,共培训52人。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局领导坚持带头参加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及时公开市民关切的水利热点问题,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参加“行风在线”1次、“民生在线”1次、“网络在线问政”6次,答复网友普遍关注的防汛抗旱、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河长制等问题84条。积极办理“政务服务热线”、“三民活动”和“局长信箱”的意见建议,热情与网友和听众交流,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水利问题,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共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电136件。

  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以“办复率、面复率、满意率三个100%”为工作目标,完善办理制度、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督查、创新办理方法,圆满完成了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2018年,我局共承办20件建议提案,其中主办11件,协办7件,分组建议2件,已全部完成答复。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遵循“拆无可拆、分无可分”的原则,逐项梳理34个行政权力事项和22个公共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开辟了网上咨询答疑、快递送达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军民融合示范区、济青高铁、机场高速等重大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了“零跑腿、只跑一次腿”目标。

  (二)财政财务信息公开。按要求时限公开了《青岛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青岛市水利局2018年度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及时公开了《青岛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等财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公开。对接山东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网,改版“青岛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从业单位共注册375家,公布信息336家,进一步加强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信用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大不良行为曝光,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给予限制或禁止的处罚。

  (四)“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公开。在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网站公开了《青岛市总河长令第1号<关于做好当前河长制湖长制和防汛工作关键事项的通知>》、《青岛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等,及时发布河道管护、河长巡河、小水库除险加固等相关信息,设置湖长公示牌615块,建立了河湖管理信息平台。

  (五)便民服务和数据开放情况。在青岛公共数据开放网上公开了我市降水量、土壤墒情、水资源总量、大中型水库蓄水量等相关信息。在水利局网站公开了《水资源公报》,发布《2018年防汛抗旱信息》共48期,实时公布卫星云图、雨水情测报等信息,方便市民查询。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各类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2018年,水利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7条(不同渠道的相同信息计1条),通过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网站发布704条,政务微信372条,政务微博347条,报刊、广播等其他方式88条。

  按渠道和内容划分:

  在青岛政务网公开各类信息314条,其中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信息207条,公文法规72条,人事任免16条,财政财务15条,规划计划4条。

  在水利局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04条,其中水利要闻276条,区市水利225条,政策法规30条,通知公告42条,招投标信息20条,汛旱信息48条,安全生产专题42条,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2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水利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水利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水利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了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制度,逐条逐级填报《青岛市水利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各处室单位和保密办负责人签字备案,保证了信息公开安全。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通过青岛政务网和水利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12条。制定完善了信息周报送制度,每月通报各处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并将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有力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个别处室单位对信息公开认识不足,有的工作动态类信息时效性不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及时准确的公开防洪抗旱、农田水利、“河长制”“湖长制”、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相关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适时组织专题教育和经验交流,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5916192,0532-85916109;传真:0532-85916195;电子邮箱:qdsljbgs@qd.shandong.cn)。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青岛市水利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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