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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关于公示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152号),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对2019年至2021年9月份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经清理,已到期失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