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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规体系,夯实水务法治根基。积极推进水务地方性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完成《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修订并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序推进《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和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本市涉水法规制度体系。
(二)完善执法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全局谋划、系统重构,着力构建权责统一的水行政执法体系。率先完成市级局属事业单位委托执法,构建“机关执法+事业单位委托执法+职能部门监督执法”的水行政执法模式,建立层级分明的市、县、镇三级执法联动机制,打破以往单一部门执法受人力、时空制约等问题,实现了向全域多部门执法的转变。同时,充分利用智慧赋能破解执法难题,无人机巡航让违法无所遁形,掌上终端实现文书一键直达。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103起,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稳定。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跨域执法合力。针对涉水违法跨区域、跨部门特点,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市域协作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实现线索共享、行动协同、执法结果互认,联合开展地下水整治、非法捕捞打击等专项行动。深化与潍坊、烟台等邻市协作,在胶河、北胶莱河开展“青潍烟联动·清河治乱2025”跨区域执法。相关做法两次被省水利厅刊发,获省水利厅领导肯定性批示,被《青岛改革》刊发并抄报中央和省委改革办。
(四)聚焦能力提升,锻造专业执法队伍。通过“以考促学、以训促练、以赛促能”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全年新增持证执法人员122人,常态化组织执法培训,邀请高等院校、检察院专家及一线执法骨干授课。开展法治专题集中培训4次,网上学法考法等活动8次,参训人员900余人次。举办青岛市第二届水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彻底改变以往“少数人执法”局面,队伍专业能力显著增强。
(五)健全监督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水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建立“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案卷评查”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主动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执法回访机制,定期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5篇案例入选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典型案例汇编》。
(六)优化审批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先后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工作台账及问题清单。推动“鲁执法”平台应用,落实行政检查“事前报备、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初设+水保”等涉水许可实现“菜单式”集成审批,全年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28项。相关经验入选山东省《水利改革创新典型案例》《“高效办成涉水审批一件事”典型经验汇编》。
(七)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强化《青岛市城镇排水条例》等水法律法规宣传。在全市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普法活动60余场,全社会惜水护水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我局提报的《创新“两学三用”机制 打造高水平水行政执法队伍》案例入选部里 “八五”普法典型创新案例。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着短板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扎实深入,不同程度存在组织学习形式化、学习不深不透等问题。二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人员执法实操能力不能满足独立执法需要。三是审批权限与监管责任层级尚需理顺,事中事后监管需要持续加强衔接、创新方法。四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究其原因主要是法治思维应用深度不足,法治培训多侧重理论灌输,缺少与新型业态、复杂执法场景匹配的实操演练,传统监管方法落后于新经济形态的发展,普法形式相对单一。
三、2025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示范。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带头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并满分通过。
(二)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统筹法治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法6次,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法4次;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事项11次,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3次,为水务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保障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出具法律意见书89份,审查合同232份,保证了依法决策的质量。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执法体系建设,推动智慧执法转型。完善“机关执法+委托事业单位执法+职能部门监督执法”执法模式。拓展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等非现场执法应用场景,推动执法工作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完善市、县、镇三级执法联动,明确职责,有效解决执法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夯实提升执法能力根基,常态化组织执法培训。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快完善水务法规制度,强化普法执法融合。加快推进《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办法》等修订调研和起草工作。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强化跨区域执法协作,服务都市圈发展。主动对接潍坊、烟台等城市水务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青岛都市圈内水务执法和行业监管协作机制,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共同维护区域水事秩序,保障区域水安全。
(五)深化跨部门联动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格局。继续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全力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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