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水务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0-02-21 来源 :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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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青岛市以更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全市水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和“学深圳、赶深圳”要求,紧扣“15个攻势”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补齐水务工程短板,全面强化行业监管,不断提升水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务支撑和保障。

  一、补齐水务工程短板

  一是完善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加快推进黄水东调承接工程建设,年内完成管道和泵站主体工程建设,争取2021年底前建成通水。加大客水调引力度,优化本地水、客水和淡化海水等多水源调配格局。论证尹府水库作为第二个客水调蓄库的可行性,推动官路水库纳入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提高后备水源保障能力。

  二是打赢农村饮水安全攻坚战。针对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情况持续开展查漏补缺,及时销号新出现的饮水风险,6月底前全部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为1322个单村供水村庄安装净化水设施,实现分质供水,确保农村饮用水达标合格。

  三是加快防洪减灾工程建设。主汛期前完成10座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年内完成11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小沽河治理前期工作,争取年内早日开工建设。实施洋河、巨洋河、洪江河、祥茂河等中小河道治理工程,进一步提高防洪减灾能力。

  四是提升污水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推进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李村河北岸水质净化厂和百发海水淡化项目建设。指导相关区市做好麦岛、灵山卫、镰湾河等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改扩建工程。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万吨/日。积极参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市下达的治理任务。落实污水污泥处置一体化模式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污泥处置规范化项目建设,加快存量污泥和堆肥产品消纳步伐。积极推进小涧西垃圾焚烧二期与污泥协同处置工程稳定运行。

  五是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和示范城市创建。全面落实《青岛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继续对县级市开展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年内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李村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创建任务。评估2019年黑臭水体治理情况,持续巩固14处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做好向李村河、海泊河河道及其支流生态补水工作。改造李村河沿岸13.4公里排水管网和9处污染点源,确保国控断面水质长期稳定达标。编制李村河滨河公园规划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建设,全力打造李村河滨河生态公园。

  六是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建立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落实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后期管护有关制度,强化工程后期效益的持续发挥。

  七是推进城市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新建改造供水管网70公里,新增一户一表2万户,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到9.5%以下。继续推进城市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和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提高饮用水品质。

  二、强化水务行业监管

  一是深化河长制湖长制。抓好《山东省河湖管护规定(试行)》和《青岛市省市级重要河湖巡查工作方案》落实。组织对全市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做好日常和重点监管,持续巩固河湖清违清障成果。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组织开展乡镇级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广应用和部门信息共享。

  二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制定《青岛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修订稿)》,建立市、区(市)二级 “三条红线”指标控制体系。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对市控取水户取水计量实现在线监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三是扎实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出台《青岛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实施意见》,适时启动《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工作。推进节水载体建设,争取年底前全市70%以上区(市)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标准,具备条件的局直属单位和区(市)水务主管部门全部建成节水机关。推进高校合同节水有关工作。开展淡化海水进入市政管网的研究与试点。深化节水宣传教育,试点建立节水教育基地,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库,利用“天地一体化”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紧盯187项水土保持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逾期未整改项目,严格依法处置。探索建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信用+清单”监管方式,利用水务行业、国家和地方信用信息平台发布处罚信息,对水土保持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

  五是严格水务工程建设管理。持续推进水务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水务建设市场动态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转包分包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进水务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和专家库建立。加大质量巡查、飞检、市场主体履约等检查力度。抓好重点水务工程验收工作,强化质量监督和第三方检测,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六是加强水务工程运行管理与安全监督。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做好水闸水库安全运行管理,采取“四不两直”督查方式,对全市511座小型水库、232座水闸进行暗访抽查,确保区市全覆盖。利用数字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大沽河工程监管、资源监管和水事行为监管。督导完成水务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水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加快推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七是加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监管。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变化核查管理工作。高效准确为水库移民发放7529万元直补资金。完成两批总投资9578万元移民扶持项目建设任务。继续开展移民科技下乡,计划培训移民2000人次。坚持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三峡移民信访问题。

  八是强化城乡供水质量监管。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试点,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健全“三项制度”。加大水质监测监管力度,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原水水质实行预警预测和预处理,做好水厂水质检测,严格把好供水安全关。

  九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加大财务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资金检查。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抓好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市本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三、提升水务治理能力

  一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强化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应急抢险技术支撑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开展水情、雨情及旱情监测分析,探索建立山洪灾害预警联合发布机制,提升防汛防台风预警能力。完善工程调度方案和预案,强化水务工程联合调度。抓好防汛隐患排查整改,推进城市积水点治理和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抓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管,推进水政监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着力解决执法“宽松软”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继续推进河湖执法三年行动,完成水事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目标任务。持续继续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三是提升水务改革创新能力。坚持以市场化思维配置全市水务资源,建立知名水务企业库和水务工程项目库。发挥好中国水利企业协会脱盐分会、青岛水利企业协会、青岛城镇供水节水排水协会三大行业协会作用,筹建“中国水行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做好水务发展乘法。利用好第十五届欧洽会和第十五届青岛国际水大会等平台促进交流合作,做好双招双引。科学谋划水务改革发展,编制完成青岛市水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营造“三化三型”发展环境。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扛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充分运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灯塔党建和学习强国等载体,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坚持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三化一型”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统筹全局干部资源、职务职级资源,优化职务职级和专业人才结构。强化处长组织力执行力建设,评选、推荐“担当作为好处长”,推动过硬团队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关注和培养表现优秀、勇于担当的干部,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四是强化作风纪律建设。持续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以案示教、以案示警,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严肃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贯彻落实省委“重点工作攻坚年” 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庸懒散、慢拖瞒”等不良风气,树立攻坚克难、担当作为工作导向。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对接,协助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专项治理等监督工作,拓展深化治理成效。认真落实“清廉之岛”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开展“清廉园地”“清廉课堂”试点工作,打造“清廉水务”品牌。

  五是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审工作。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加强岗位行为规范建设,培厚水务精神文明建设土壤。全面做好工青妇、老干部、信息宣传和志愿服务等工作,推进水文化建设,营造明德向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水务行业的美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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