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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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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286033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通过一图读懂、视频解读、专家解读等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关于深入推进青岛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的行动方案》获评青岛市优秀政策解读案例。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扣“五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地表水水质情况、声环境监测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大气、水、土壤、海洋生态环境管理情况,生态文明示范区、“两山”基地创建情况;公开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环评事项办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情况。2025年通过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5879条,其中规范性文件0件,其他政策性文件12件。“青岛环保”微信发布信息1175篇,微博发布信息9900余条,制作发布短视频22部。综合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形式解读,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3条,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依托相关惠企服务平台,全年开展“线上+线下”政策推送、政策辅导、咨询解答、培训交流、政府开放日等政策服务,推动政策“精准匹配、快速直达、一键兑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修订印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登记、协查、会商、回复、归档等各环节的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答复反馈。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保政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测数据等方面,按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政府信息生成、审核、公开、归档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强化对政府依申请公开件的法制审查,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按照《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公共服务平台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栏目管理,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加强审查监督,及时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错敏词及错链整改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立足贴近公众需求,将政策解读、环保公众开放、环境空气质量等公众关心关注的内容置于醒目位置,满足公众“想看、想问、想办”的政务服务需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网站开设专题栏目7个,其中2025年新开设3个栏目。积极建设以“青岛环保”政务账号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矩阵体系,2025年,“青岛环保”微信总阅读量共计32.8万,微博总阅读量4076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在内网后台设置季度考核计分程序,并嵌入超期未公开主动提醒功能,每季度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自动计分,及时提醒监督局属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8

3

0

2

0

0

1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1

0

2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2

2

0

0

0

0

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5

3

0

2

0

0

1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1

3

0

0

0

0

0

0

0

1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亟待加强,政策解读的可视化程度不够高,公开内容的精准化和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线上线下培训,举办培训班2次,邀请专家授课,全面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学习相关法规及文件,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灵活运用图表解读、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借助技术手段,加强对发布的信息的全面检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对出台的《第四批优化营商环境惠企措施》等,制作一图读懂、短视频(专家解读和政策面对面· 处长说)等新媒体产品在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类新闻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组织策划生态文明宣传月、节能宣传周等专题宣传,开展“碳路先锋”打卡挑战、“车窗外的绿意青岛”等线上活动,引导市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持续扩容,2025年达到3166家,清单企业筛选过程中,通过政务公开途径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名单科学有效。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主办建议提案14件(建议6件、提案8件),协办建议提案28件(建议19件、提案9件)。办理结果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被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青岛市委员会办公厅表扬为先进承办单位。

(四)政务公开创新情况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美丽中国百人论坛、六五环境日等重大活动,在“青岛环保”政务新媒体平台设置统一话题集中传播信息,普及环保理念,宣传美丽青岛建设成效。发挥短视频优势提升传播力,制作发布了一批宣传活动及环保知识科普海报、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可看性强,宣传效果良好。《美丽中国青岛先行》《青岛生态环保人之歌》《美丽青岛志愿有我》等视频有力展现了青岛环保良好形象。以“万物共生 和美永续”为主题的国际生物多样性“政府开放日”主题活动被《大众日报》点赞。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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