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2-02-03 来源 : 青岛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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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qepb.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延安一路41号青岛市环境保护局608室;邮编:266003;联系电话:0532-82879929,82877044;传真:0532-82879784;电子邮箱:qdhbj@qepb.gov.cn)。
一、概述
2011年,青岛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全市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青政公组字〔2011〕1号)文件精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利用网络等载体大力开展网上公开便民服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职能转变、机关作风建设、廉政勤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监督政府自身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效率和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重要途径来抓,各项工作不断推进,使环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贴近民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在青岛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8条,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22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财政信息、社会管理、人事信息和其他信息占主动公开信息总量的比例为0.20%、22.83%、0.20%、0.79%、53.15%、1.97%、20.87%。全年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公开栏浏览量为300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对公众提出的申请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及时予以提供,对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全年共收到申请事项4起,同意公开1起,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3起,按期答复率100%。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2人次,电话咨询22人次,网上咨询2人次。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总数19人。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财政预算28万元,实际支出费用28万元,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支出纳入本局机关财政管理。
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环境信息公开渠道的社会认知度仍显有限,公众尚未有效获取和使用信息。比如“夜间施工审批”情况是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但网站上相关条目点击率不高,反映出群众不了解获取信息的渠道。
下一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将在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断深化、锐意进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实主动公开信息的完整性,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公开工作,推动有关事业单位和区市环保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宣传环境信息公开获取和使用渠道。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针对部门和人员调整变化较大的情况,对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级办公室归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环保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搭建起上下衔接、左右联动、纵横融通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为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普遍化、常态化。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咨询、建议和投诉受理机构,畅通公众沟通和监督渠道。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二)多渠道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全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建立敏感舆情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积极沟通,妥善应对,及时发布信息。认真组织行风在线、在线访谈等工作,把政务公开与行风测评相结合,强化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组织,聘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服务对象在内的多层次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寄送青岛环保信息期刊,组织座谈,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全面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促成6家重点企业面向社会发布企业环境报告。通过实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把政府部门管理企业环境行为的单一管理模式变为企业自觉管理、环保部门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多元化环境管理模式,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
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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