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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的发布依据
为引导社会资本有效投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优化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文件及有关要求,发布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青岛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共分为三个模块。
第一模块对我市2023年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梳理了我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和占比。
第二模块对我市2023年危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进行了梳理分析,通过与我市目前已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收集、利用、处置)经营能力进行对比分析,梳理了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现状。
第三模块对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分别提出了投资引导建议,建议社会资本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情况,切实防范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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