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03年8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 第16号),明确了环评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的要求。2020年4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对环评专家进行了更新和调整,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和危险废物评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告》(鲁环函〔2020〕108号)。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修正《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6号),对专家库的设立和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二、出台目的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建立了相应的环评专家库,以便各地市选取专家加强技术评估支撑,我局自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山东省环境影响评价评审专家库以来,按要求从省库中抽取环评专家。近期,为优化青岛市环评专家年龄结构,提高专家参与技术评估积极性,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专家。
三、主要内容
经研究参考2023年各地市发布的环评专家库征集公告,确定了青岛市环评专家库入库人员应当具备的资格和经历经验。通过我局官网发布公开征集环评专家的通知,向省级和青岛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和环评协会所发出邀请,广泛告知并吸纳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经审核,除省库专家外,共有188名专家入选青岛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专家库。通知除了公布专家名单,同时也对专家的管理和专家库的试用期进行了规定。
四、意义作用
环评涉及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生态、固废处理等多个专业领域,加之环评的预测性、不确定性和建设项目的差异性、复杂性,政府科学决策需要一支高水平的评估专家队伍提供技术支持。设立青岛市环评专家库,能够切实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有利于守好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提升环评管理效能,以高水平保护扎实推进青岛市绿色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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