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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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47335092842925065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2-03-31
  • 发布日期 2022-03-31
  • 发文字号 青环委发〔2022〕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
  •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农业用地与投入结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协同推进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主要思路

    (一)基本原则。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突出新旧动能转换、空气质量改善、“碳达峰”要求多目标协同,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全市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方案》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坚决培育壮大新动能。

    二是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

    三是深入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四是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

    四、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政策保障、技术支撑、实施评估四个方面保障各项任务完成。在市生态环境委员会框架下,成立“四减四增”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市制定落实方案,列出项目清单,将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到位。加强方案实施的动态监测,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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