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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
政策背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我局编制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出台目的:青岛市环境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已成为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公认的政务公开工作原则,日常工作流程的重要一环,积极主动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开放,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要内容:《青岛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情况,包含主动公开、多形式高标准进行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首次组织“政府信息开放日”活动等,第二部分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第三部分为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第四部分为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第五部分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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