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第四批环评文件技术复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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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46200000097000118
  • 成文日期 2021-06-08
  • 发布日期 2021-06-09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和审批增速提效的要求,建设项目审批时间紧、任务重,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数量众多,编制的环评文件质量参差不齐,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亟待提高。为加强在青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采取专家盲审考核打分方式对2020年4月全市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了抽查复核,共发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较大问题,并经过了与会专家和部门集体审议确定,涉及2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4名环评编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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