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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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46200000097000111
  • 成文日期 2021-02-07
  • 发布日期 2021-02-08
  • 发文字号 青环发[2021]1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政策解读

      1、为什么要发布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30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青发〔2016〕25号)要求,市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是否对外公开?

      答: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应当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同时可以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开。

      3、市生态环境局此次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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