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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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51044378463961464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成文日期 2022-04-22
  • 发布日期 2022-04-22
  • 发文字号 青环办发〔2022〕33号
  • 有效性 有效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文件

    青环办发〔2022〕33号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监测中心:
       现将《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


    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生态环境宣传引领,扎实做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成效,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增强宣传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为加快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提供强大舆论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青岛环保”新媒体矩阵、市局网站等阵地平台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宽新闻宣传渠道和平台,提高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讲好“环保故事”,展现铁军风貌,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正能量。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阵地建设,提升新闻发布水平
    1.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处级领导干部新闻采访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伴随式深入采访等方式,提高发布内容的新闻性、时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继续保持新闻发布全省前列良好态势。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进度及创新亮点工作,及时提炼宣传素材,主动对接宣传部门,配合采访活动,形成工作合力。
    2.建设以“青岛环保”新媒体为龙头,分局“双微”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体系;打造新媒体工作室,印发《加强和改进“青岛环保”政务新媒体矩阵工作方案》,建立新媒体内容发布机制,市局开通视频号、抖音号。
    3.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主动设置议题,及时受理采访需求。分时段、有重点策划和组织开展集中、专题、专版采访报道,刊发高质量、有影响力稿件,扩大宣传影响力,提高公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加强舆情监控和分析研判,完善舆情监控通报制度,每月开展舆情预警提示。强化舆情信访联动,压实舆情处置主体责任,加大反复反弹舆情处置力度。对重点信访舆情事项实行挂账销号、动态管理,强化督促指导。强化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突发舆论事件应对能力;开展舆情处置应对和网络素养提升专题培训,提高全系统舆情处置能力和水平。
    5.加强新媒体文创产品研发制作,着力打造生态文化精品。设计策划生动简洁的短视频、“表情包”“一张图”、科普动漫等方式表达生态环境专业内容,增加环保宣传鲜活度,提升宣传感染力。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厅有关要求,做好主题海报、《让中国更美丽》《环保人之歌》歌曲演唱视频等推荐报送工作。
    6.建立影像资料库,实时赴基层、一线拍摄留存亮点工作素
    材,为视频片制作积累资料。各分局要做好生态环境影像工作拍摄、存档工作,内容包含:各级领导赴分局或管辖区域调研及开展工作的影像,本级工作影像纪实,本级管辖区域生态变化相关影像等。
    (二)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唱响生态文明建设主旋律
    1.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宣传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大等重大会议精神。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宣传我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2.围绕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协同治理打好蓝天保卫战、“三水统筹”打好碧水保卫战、系统防治打好净土保卫战等方面开展宣传报道。做好普法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发布开展集中宣传,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发布宣传。围绕提升群众满意度正面宣传引导,针对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 深入挖掘改革创新宣传案例,围绕我局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措施成效,加强在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青岛日报以及省、市级电视新闻媒体的宣传发稿。以“十四五”各项规划出台和落实、“四减四增”、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美丽海湾”创建等重点工作为主题开展宣传报道。从我局主动服务绿色发展、绿色低碳生活、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挖掘宣传案例,展现全市围绕低碳发展目标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等方面的积极探索和工作成效,引导公众建立低碳消费形态与低碳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绿色低碳发展理念。
    4.以党建为引领,促进作风能力转变提升。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全年宣贯,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团队和个人感人事迹,通过制作专题片、短视频、刊发人物专访、事迹介绍等方式展现“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和生态环保铁军精神。
    (三)组织引导公众参与,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1.以六五环境日为重要节点,打造社会宣传活动品牌。印发《2022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市组织开展“共建美丽清洁世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社会宣传抓在经常,抓住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重要纪念日等宣传契机,策划开展丰富多彩宣传活动,积极宣贯全市生态环保工作成果、民办事成效、生态环保科普知识等,增强针对性、精准度,提高参与度、传播力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做好环境教育基地向公众开放及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联合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印发《2022年青岛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方案》,指导2022年度环境教育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组织67家环境教育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打造一批精品公众开放线路,用好网络直播等线上方式,提升“云开放”水平,拓展公众参与的范围和深度。召开全市志愿服务组织座谈交流会,打造一批主题鲜明、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申报生态环境部及省厅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评选活动,加强典型引领示范,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文化。
    3.发挥“碧海蓝天”生态环保宣讲团的桥梁纽带作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宣讲。各分局每月不少于2场次,其中线上宣讲年度不少于3期,市局将择优在“青岛环保”双微平台进行展播。继续以环保宣教工作品牌“?噜”微课堂平台为载体,围绕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在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等开展生态环保宣讲活动,提升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
    4.开展“微影响力?美丽青岛行”及“环保世纪行”活动,汇集有社会影响力的新媒体、自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等新媒体人士深入对话、碰撞,“把脉会诊”全市生态环保工作,破解生态环保工作难点堵点痛点,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舆论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负责人要支持宣传、带头宣传,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注重加强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形成宣传合力。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单位要强化宣传责任意识,及时提供宣传素材,配好做好宣传工作。各分局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优化宣教队伍建设,注重宣教人员能力提升,加强教育培训,保障必要工作经费,配好宣传设施设备,提升宣教能力和水平。加强宣传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建立政令畅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舆论传播和引导工作合力
    (三)推进工作落实。生态环保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各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宣传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新闻媒体通气会计划安排









    附件

    新闻媒体通气会计划安排


     

    序号

    发布主题

    发布部门单位

    1

    解读《青岛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青岛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水处

    2

    解读《青岛“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海洋处

    3

    解读《青岛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生态处

    4

    发布2022年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工作要点

    科技标准处

    5

    解读《青岛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总量处

    6

    解读《青岛市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大气处

    7

    发布青岛环境医院管理平台和相关特色服务内容

    环科院

    8

    发布2021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核与辐射处

    9

    通报2022年上半年环境执法情况

    执法支队

    10

    低碳示范企业创建情况发布

    总量处

    11

    解读《关于重新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执法支队

    12

    发布青岛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情况

    生态处、环科院

    13

    发布并解读《青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土壤固废处

    14

    发布青岛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海洋处

    15

    全市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情况

    监控中心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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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8287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