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1-03-05 来源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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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推动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为我市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生态环境支撑。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精准施策、科学施治、依法推动,进一步发起攻势,向纵深拓展发力。

        (一)打好空气质量提升攻势。科学编制实施青岛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突出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研究治理。制定大气攻坚措施,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强化工业、城市扬尘、机动车船舶、燃煤、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综合控制。实施石化、工业涂装、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污染深度治理,提升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水平。攻坚港区污染防治,推动打造绿色港口标杆。

        (二)打好水环境质量提升攻势。系统编制实施青岛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水质断面质量提升攻坚举措,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同步发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巡查治理。完善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监管体系,深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抓好新一轮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势。科学编制实施青岛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完善强化联动监管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机制,保障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安全。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和精细化管控,提升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四)打好海洋环境保护攻势。创新编制实施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开展胶州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评估。严格落实“湾长制”,建设胶州湾湾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打造“云监管”。组织开展青岛市近岸海域入海排污口溯源治理,建设入海排污口管理信息系统。

        (五)打好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攻势。实施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行动。以点带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狠抓全域秸秆禁烧。积极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开展多层次生态文明创建。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生态环保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协调平衡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积极推动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高质量编制实施青岛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制定温室气体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方案。深化“四减四增”, 持续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投入结构优化调整。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推动胶东经济圈一体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推动开展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快“三线一单”成果发布和应用。

        (二)做好“六稳”“六保”生态环保工作。精准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废物收集体系。立足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积极投入“十五个攻势”,全力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深化环评审批等改革,保障重点项目落地建设。深化涉企帮扶指导,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绩效,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三)加快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抢抓部省战略合作机遇,开展环保产业统计调查,制定环保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深化拓展“双招双引”平台,助力生态环保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和专特优精企业成长壮大。积极推动清洁生产,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立足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探索创新环境治理模式。

        (四)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开展危险废物处理等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开发建设应急管理系统平台。加强能力建设,完善预案体系,开展多层级、跨区域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实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加强核技术利用企业监管,严格落实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备案制度,确保我市核与辐射安全。

         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企业责任、法律政策、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压实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用好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调度等平台,聚力聚焦攻坚。综合运用调度催办、检查督办、约谈问责等方式,推动完成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深入排查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做好新一轮督察配合保障。

        (二)夯实生态环境治理企业主体责任。巩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建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排污许可与审查审批、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打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青岛范本”。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督促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凝聚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攻坚合力。做好“六·五”环境日等系列宣传,持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扩大“微影响力·美丽青岛行”活动社会影响力,深化“咘噜”微课堂青岛环保宣教工作品牌。持续推动环境科普基地和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四)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监管。紧盯督察反馈问题、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问题、重点信访舆情等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面办理好群众反映问题。强化科技手段运用,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和差异化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好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等监管。

        (五)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法规。推动制定出台《青岛市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青岛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规范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强化生态环境系统法制队伍建设,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发挥好财政资金效益。

        (六)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深化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拓展卫星遥感、无人机、激光雷达等新型监测技术装备应用,提升“智慧环保”水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产学研交流合作。开展重点高校、企业环境治理领域合作共建,深化环境污染治理深度研究。推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创建工作。

         五、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持抓党建、建铁军、促全局,以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开创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用党建统领各项工作。强化抓党建就是抓全局意识,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形成长效。加强阵地建设,强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人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塑造“青岛生态环保铁军”品牌。

       (二)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强化作风纪律。持续巩固“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以“打铁”强化“自身硬”。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好人主义,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三)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快提升“三化一型”素质能力。着眼“高精尖缺”,积极选聘各类专业化人才;加强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教育培训,形成人才队伍良好格局。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提升组织力、执行力,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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