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环保局2018年工作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8-12-18 来源 : 青岛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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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市环保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打造生态“大花园”,加快建设美丽青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11月份,空气质量优良率85.8%,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6%;PM10平均浓度69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2%。前三季度,全市94个市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劣V类水体同比减少3个,达到省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要求。黄海近岸海域水质保持优良,胶州湾海域水质优良面积稳定保持在70%以上,达到“十三五”控制目标要求。

  一、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连续5年对各区(市)实施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定全市地表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推动各级各部门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生态环保专题会议,定期召开市环委会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阶段性重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实施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控管理,将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向镇街延伸,2019年起开展镇街空气质量排名。印发实施《青岛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强化各方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加强环保工作整体协同推进。印发《青岛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对城市长远发展和空间布局提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引导性、约束性要求。启动实施“1+1+8”组合行动。在全省率先印发实施《青岛市加强污染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成立工作专班,深入推进“四减四增”129项重点工作,其中,26项已完成,省“四减四增”工作专班在全省转发了我市的经验做法。陆续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等专项行动方案,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努力打好8场标志性战役。

  圆满完成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面对准备时间短、任务重、面临情况复杂等压力,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等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络沟通,积极协调周边地市开展环境问题联防联控,设立5个工作专班,制定实施一系列保障方案,及时处置了臭氧区域传输等多个突发问题,圆满完成了环境质量保障各项任务,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强化责任、动真碰硬,扎实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积极发挥中央、省环保督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把脉会诊作用,借势借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保护问题。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将整改事项列入市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市政府每月重点工作计划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公开挂牌督办事项,定期督查督导任务进展。各区(市)、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均制定整改方案,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严抓严管严整改。截至11月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875件信访件已完成销号858件;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山东意见涉及我市的27项问题,已完成10项。扎实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的1267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建立调度通报、督察督导、回头看等工作制度,严禁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确保整改实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紧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燃煤、机动车、有机物排放等重点领域,协同推进各项污染防治工作。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由550平方公里增至700平方公里。全市240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小锅炉125台,排查发现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实现清零。首次制定以控制生成臭氧重要前体物为目标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精细化的综合减排清单,启动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排放定量削减工作。在西海岸新区前湾港、董家口港试点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实施动态监管。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目标导向,持之以恒推进水污染防治。全市重点推进的李村河河道补水及调蓄工程、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建设等26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已完成12个,其他达到计划进度要求。组织对吉利河水库、嵯阳河、墨水河、大沽河斜拉桥等重点水体实施了河道清淤、生态补水等整治工程。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完成千吨万人、单村联村与省定贫困村农村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排查发现的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的144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确保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三)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在全省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与核实工作。建立污染地块部门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为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提供支撑。将10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监督性监测纳入年度监测计划。青岛红星化工厂场地土壤修复治理示范项目一期工程完成效果评估。

  (四)农村环境保护方面。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不断推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组织推动228个建制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累计达到694个。会同市相关部门制定《青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快破解群众反映较多的养殖方面的污染问题。58个未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的省级贫困村分散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完成提标改造。

  (五)自然保护区保护方面。全面加大自然保护区管护力度。会同市国土资源等七部门开展“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2017年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点位核查发现的109处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升环保服务效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环保审批、验收等许可事项实行“一次办、便捷办、一窗办”,依申请类环保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组织上市企业环保辅导培训,对43家已上市企业和27家拟上市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及环境管理状况开展现场“诊断”,“面对面”帮助企业解决环保技术难题。

  (二)不断推进企业绿色发展。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2.28万家重点普查对象开展入户数据采集,推进环境管理精准施策。对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275家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对45家生产工况、环境管理要求等发生变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推动排污单位按证排污。年初计划实施的92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完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了环境空间。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秋冬季强化执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排查、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坚决反对“一刀切”。今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检查企业3.5万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788起,罚款1.3亿元,32起环境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坚决保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一些长期积累的问题,解决难度大。比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不断加大,劣五类水体未完全消除,自然保护区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治,车船污染防控压力较大,一些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反复发生,等等。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保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努力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一是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二是深入实施“1+1+8”组合行动,针对性采取加码治理措施,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捍卫蓝天、碧水、净土,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生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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