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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5年第1号(总第76号)
(2025年10月11日公告)
关于青岛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8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管卫东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青岛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个持续用力”部署安排,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主责主业,紧盯国家战略、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我市经济持续稳健向好、进中提质。
总体来看,2024年,各区(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打头阵、当先锋”,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做好稳增长、提质效、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我市稳的基础不断巩固,进的动能持续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发挥政策牵引作用,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积极实施市级两批88项稳增长政策举措,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52.14亿元用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带动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实现增长。改革涉企产业类政策资金兑现方式,推动奖补资金“直达快享”。2024年发行政府债券973.81亿元,支持全市公益性项目建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等。修订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保障落实民生政策,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始终把民生放在财政保障的突出位置,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落实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村(社区)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基本实现。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安居宜居、惠农助农等工作扩优提质,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改善。
——增强财政治理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健全和落实分级责任体系,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建立“6—3—1”偿债机制,推动城投公司和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健全完善化债制度体系,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出台10个方面45项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扎实推动审计整改,切实增强整改成效。构建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深化与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动协同。压实整改责任,对民生重点领域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切实维护民生权益,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5年6月末,去年报告反映已到整改期限的222个问题,220个已整改到位,已整改问题金额55.1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74项,追责问责39人。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17.24亿元、支出总计1317.2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036.12亿元、支出总计1036.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6.22亿元、支出总计16.2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4.05亿元、支出442.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44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管理分配市财力投资52亿元,其中安排市本级支出36.34亿元,对区(市)转移支付15.66亿元,主要投向市政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领域。
重点审计了零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财力投资、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专项债券、市级决算草案等6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和资金统筹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尚不到位。3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的5项支出连续两年预算执行率不足40%,其中1项在2023年不具备支出条件的情况下,2024年又安排预算1021万元至年末未执行。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市财政局代2个部门编制支出预算2.38亿元,未及时将其明确至相关事权部门;批复部门的1.08亿元预算年内调剂用于其他支出,占其预算总额的74.17%。三是资金统筹运用存在短板。库款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库款临时调拨审批和区(市)库款保障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部分存量资金盘活使用程序和决策机制有待规范;7个部门和10个所属单位未及时清缴结转结余资金4.22亿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水平需持续提升。一是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审核作用发挥不足。38个部门编制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中存在部分指标值偏低等问题,17个部门的28个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不完整。二是对绩效目标动态调整审核工作管控不严。3个部门未报财政部门审核,自行调整7个项目的14项绩效目标。三是绩效监控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市本级未对23个专项债券项目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动态监控;2024年年初下达产业园建设等4项资金2.14亿元,7月绩效监控发现2.13亿元资金未执行,虽经督促但至年末仍有2.09亿元未执行,也未调整预算。
(三)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存在短板。一是落实专户管理不贯通。市、区(市)两级财政虽已开设专项债券子账户,但尚不具备支付清算功能,未实现实质性专户管理。二是债券信息动态管理有待加强。地方专项债券监测系统中,5个项目单位未规范填报建设月报数据、4个项目单位虚报支出6.29亿元。三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展较慢。抽查发现,由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等,6个区(市)的6个项目形象进度不达预期。四是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存在漏洞。1个部门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抽检作用发挥不佳,有5家企业违规获取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22.4万元。
(四)市财力投资项目管理存在不足。一是投资计划管理需加强。26个已开工项目未纳入项目备选库,1个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虚列4.65亿元,1.75亿元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单位未申请使用,13个项目计划执行进度不及预期。二是投资过程控制有短板。项目概算调整等方面监管机制不健全,3个需要调整概算的项目至完工仍未调整;5个项目9125万元设计变更未经发改部门审核即实施。三是项目后评价制度2022年到期后未及时修订出台,2023年和2024年未对项目进行后评价。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需强化。一是制度不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制度尚未出台。二是部分项目进度未达预期。有3个项目未开工建设,预算资金1.16亿元闲置未用。有3个项目推进缓慢,应于2023年底完成,截至目前未达立项规模的30%。三是部分项目实施效果欠佳。有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40%,涉及预算资金6172.05万元。有2个项目未达预期目标,固定资产1833.05万元闲置。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1个部门及所属26个单位的预决算管理、落实过紧日子等4个方面,涉及资金127.1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支监管不严格。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编制预算不完整,未将1783.11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等编入当年预算。1个部门的852.18万元项目经费支出未编入部门决算草案。2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609.37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部门在无预算项目的情况下,仍向区(市)分配项目资金367万元。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支付同一项目运维费用66.55万元。1个部门举办学术会议,无协议委托第三方向参会人员收费,用于支付会议餐费等8.95万元。
(二)政府采购流程不规范。2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的4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履行相应手续,涉及金额335.43万元。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的8个自行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参与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涉及金额202.01万元。1个部门将上级批准的集采项目拆分给区(市)分局实施,抽查发现,同一型号设备价差达25%,未有效发挥集采优势。
(三)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4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超进度支付款项332.77万元,如1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在项目未竣工或验收的情况下,年末提前支付项目尾款及质保金206.68万元。1个部门多支付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招标代理费2.82万元。2个部门将2889.6平方米房屋给外单位无偿使用。1个所属单位未盘活利用闲置房产226.95平方米。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科技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审计情况。审计了2022年至2024年市级科技创新政策目标完成、项目管理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管理存在短板。“揭榜制”项目存在企业参与度不高、配套政策不完善问题;由于申报指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11个项目有企业申报但均未能通过立项、2个项目无企业申报。二是过程控制有待加强。中期检查评估不严,未发现个别项目选址未获批、项目未建情况;应收未收项目结余资金217.17万元。三是项目使用绩效仍需提升。17台科研设施与仪器未按规定在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向社会开放,2个项目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或未完成合同约定即通过验收。
(二)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审计了6个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2023年1月至2025年2月改革运行、产业发展、项目落地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3个开发区存在未统筹编制开发区发展规划、“管委会+公司”模式作用发挥不充分,公司运营能力不强等问题。二是主导产业优势不突出。3个开发区存在主导产业规上企业产值占比低或个别指标如期达标难度大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推进较慢。3个开发区的8个省市重点项目未按期完工;1个开发区的2个市级专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推进缓慢,1.66亿元建设资金闲置。四是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个开发区所属2家国有企业出借资金、对外投资等业务存在损失风险;3个开发区部分国有资产运行效益不佳,存在房产闲置、应收未收2080.77万元租金等问题。
(三)旅游强市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审计了我市2022年至2024年相关政策落实、文旅重点项目落地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未达预期效果。培育“领航型”骨干文旅企业奖补等2项政策有企业申报,未及时兑现;支持重大文旅项目招引建设等5项政策由于门槛较高等原因,均无企业符合申报条件;2个区邮轮奖补配套资金52.46万元未拨付至3家企业。二是服务保障项目落地存在短板。未按要求制定“一项目一策略”解决方案,有10个项目推迟完工时间。
(四)数字青岛建设审计情况。审计了2个部门2023年至2024年相关政策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要求的会商、信息通报等机制未落实到位;2项政策因条件设置不合理、评审与申报标准不一致等,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较少。二是信息化建设存在短板。“全市一家医院”项目建设不完善,存在互联网医院数量未达标、应用效果不佳、部分功能未实现问题;“数字工信一张图”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工业互联网场景赋能公共服务平台的部署和数据管理权限存在安全风险。
(五)政府引导基金运营及绩效审计情况。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市级政府引导基金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管理运营和退出回款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引导成效不够明显。管理机构较为分散,参股基金总体规模不大,数量和认缴规模呈下降趋势。二是基金对外投资进展慢。个别基金投资期临近结束,募集资金长期闲置。三是参股基金管理机构对投资管理不到位。1支参股基金违规投资股票或非保本理财,涉及资金1.46亿元。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全市2022年以来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和转移接续等情况,涉及资金1838.4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金预算和参保缴费管理不规范。2个区未将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45亿元及时拨付市级财政专户,未清理已注销企业人员保费等1153.25万元,10个区(市)人社部门为不符合条件人员代缴保费及补贴39.4万元。二是部分待遇发放和转移接续不合规。因数据共享不及时,多发放不符合条件人员养老保险待遇237.13万元;因家属或单位未及时申请办理等原因,未清退个人账户余额817.04万元。
(二)乡村振兴惠农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4个区(市)2022年1月至2024年6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惠农资金情况,涉及资金6.39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补贴资金兑付不及时。3个区(市)农机购置补贴未在规定时限内发放,涉及资金1.81亿元。二是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存在不足。1个市4个产业扶贫项目资产2173.12万元未确权到村庄,6个帮扶项目收益369.81万元未及时分配至确权村庄。三是审核监管不到位。3个区(市)补贴发放审核不严,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10.97万元;4个区(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存在公示不到位、验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养老服务业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本级和4个区(市)2022年至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机构监管和运营、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涉及资金11.1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政策未及时衔接更新。我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在配建设施权属、民政部门职责等方面与省级新政策不一致。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个区(市)向不符合条件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26.41万元。三是居家养老服务有待提升。3个区(市)养老服务中心存在助餐服务未开展、停止运营等问题;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功能不完善,无法对居家服务质量实时动态监管。
五、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市)投资项目、城市轨道交通、普通公路等领域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共涉及总投资约900亿元,核减政府投资4.43亿元,推动节约投资,规范项目管理,提升投资绩效。
(一)区(市)投资项目建设和绩效审计情况。审计了2个区的投资项目建设和绩效情况,涉及40个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土地、外部配套设施等要素保障不到位,影响项目推进;二是部分项目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投资控制作用未有效发挥,如1个高端制造产业园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概算尚未获批;三是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如1个智慧物流仓项目因建设单位审核把关不严,超付工程款459.65万元;四是部分项目因前期论证不充分、经营存在分歧等,建成后闲置、运营绩效不佳。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审计了4条地铁线路的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项目因工程量核定错误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8亿元;二是3个站点的征收补偿工作完成后555.84万元结余资金未收回;三是绿化迁移工作管理机制未充分理顺,3个区(市)的绿化迁移工程未按规定方式发包,1个区的绿化迁移协议审查不严导致价格不实;四是2个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后部分功能闲置未发挥效能。
(三)普通公路及市政道路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审计了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情况以及南京路综合整治项目等4个重点市政道路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1个国省道项目因统筹规划不到位造成跨区域“瓶颈路”;二是27个市“十四五”规划国省道建设项目推进缓慢,2个农村公路项目未按计划开工;三是9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03亿元;四是3个项目建筑废弃物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落实编制资源化利用方案等要求。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围绕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深化改革、防范风险,在对6户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不实。2户企业未将725.5平方米房产、217.93亩土地纳入账内核算,造成少计资产;2户企业少计承包工程业务等收入403.84万元;1户企业多计维修工程款等成本811万元,2户企业少计广告费等成本费用294.36万元。二是投资管控不到位。2户企业债权投资制度不健全,缺少利率定价等规定;3户企业4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投资未达预期;2户企业有35家控股或参股公司处于停业、长期亏损等状态,未及时处置。三是资产运营绩效有待提升。3户企业5.54万平方米房产、49.83亩土地长期闲置;2户企业有24个银行账户及611.76万元户内存款长期未用;1户企业不良债权置换补助结余2925.03万元,未交回财政统筹使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围绕行政事业性资产基础管控、资产使用效益等,关注了21个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合理性、管理规范性及效益产出水平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数字化资产管理有短板。3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共10个信息系统未及时转增资产,涉及金额5352.76万元;2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95个信息系统及相关设备停用1年以上,未及时处置,涉及金额2516.83万元;1个所属单位3个信息系统未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涉及金额131.96万元;3个部门的3个信息系统部分子系统无法互通、个别功能模块建而未用等。二是资产使用绩效不高。1个部门安排2213.3万元购置、建设的冷库等闲置,1个部门少收房屋租金202.79万元。三是基础性管理仍有缺位。2个部门未将捐赠的设备等入账核算,涉及金额531.56万元;2个部门未及时盘点、清理报废资产85.77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3个区(市)、1个部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山水林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土壤修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发挥价格税收调控机制不到位。1个部门未按规定对超定额用水户征收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2个市未对洗车洗浴用水户执行特种用水价格;1个市在核定部分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水量时,未发现企业在水资源税申报中少申报取用水量983.43万立方米。二是推动落实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有短板。2个市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未实施有效监管,15家矿山企业提取的4396.80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落实专户管理要求,3家企业未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收支年报制度和基金收支台账,6家企业未书面报告年度治理方案执行情况和基金计提使用情况。三是部分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收和核定有漏洞。3个市未征收自备水源污水处理费,1个市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40.23万元,1个市未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02.81万元,1个区1个土壤修复项目多计工程价款等费用2262.38万元。
七、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涉及的部门(单位)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实效。针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审计专报、综合报告47篇,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作出批示59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35次。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其中,对部分企业个人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部分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方面的19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对部分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方面的12起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和区(市)政府调查处理。
工作中,我们聚焦整改责任主体、强化闭环管理,持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多措并举推动问题切实整改到位。有关区(市)、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具体整改情况2025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协同配合,做好重点领域任务保障。一是着力推进“十个持续用力”部署安排落地落实,围绕“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等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切实发挥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政策引领作用。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与协商反馈,增进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推动各类财政支出“降本增效”,提升政策精准性、可持续性。三是健全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过程跟踪与动态调整,及时清理优化低效、无效政策,确保红利精准落地、效能深度释放。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压实部门(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制度,提升预算支出效能。二是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三是完善存量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推动各类政府性资源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提升民生项目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健全市和区(市)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督促各级民政部门规范资金管理、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助企惠民资金基础信息核查比对,简化兑付流程,按时足额精准直达群众和市场主体。二是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充分运用价格税收调控手段,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明确责任,促进矿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三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储备,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库建设,强化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压实建设管理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后评价机制,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四)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一是切实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监督管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范纠治隐形变异问题,进一步拧紧习惯过紧日子制度“螺栓”。二是强化基层“三保”运行监测预警,完善市与区(市)财政体制,进一步提升财政库款管理效能;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管理要求,确保专项债券资金发得出、用得好、还得上。三是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加大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依纪依规追究违反财经纪律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市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更加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监督,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贡献审计力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青岛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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