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24年第2号(总第74号)
(2024年9月27日公告)
关于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1日在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管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紧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经略海洋、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聚焦市委“十个提质增效”任务要求,立足财政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总体来看,2023年,各区(市)、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努力在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打头阵、当先锋”,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经济向好态势持续稳固,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稳健,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推动财政政策发力,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税费支持政策,推动政策红利更快更准直达市场主体,有效助企纾困、提振信心。出台162条财政政策措施,纳入全市“稳中向好、进中提质”四批政策清单,支持全市经济运行回暖向好。围绕24条重点产业链,做优做强政府引导基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发挥政策组合倍增效应。
——加大民生保障投入,有力支持办好为民实事。突出民生保障优先地位,支持扩大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全年民生支出1286.7亿元,同比提高1.1%。完善民生领域财政保障机制,支持稳岗位扩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快教育资源、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城市更新等领域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出台加强非财政拨款资金、“三公”经费、存量资金管理等制度办法,制定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标准,在全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创设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新模式,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加大财力下沉基层力度,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做实审计“下半篇文章”,整改成效明显提升。健全完善整改制度机制,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基本成型,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创建审计对象全覆盖的整改信息平台,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和专项检查,推动整改走深走实。截至2024年6月末,去年报告的79项221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150个、分阶段和持续整改的6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促进增收节支9.97亿元、节约工程建设成本6.15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6项,追责问责93人。
一、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313.04亿元、支出总计1313.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899.81亿元、支出总计899.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2亿元、支出总计1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7.14亿元、支出415.7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3.46亿元。重点审计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进、财政资源统筹等5个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一是非税收入征收管理需要加强。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税务部门后,有关职能部门对征管职责边界未形成共识、欠费追缴行为未形成合力、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二是地方财政运行监管系统反映“三保”预算需求和执行情况存在短板,“三保”支出范围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三是库款统筹管理保障水平需优化完善,应有效提高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
(二)财政资源统筹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预算单位资金沉淀。抽查发现,因工程竣工验收滞后未达付款条件等原因,10个部门和14个所属单位的5.93亿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统筹安排或清理收缴。二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4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未将1.04亿元非财政拨款收入编入当年预算,2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的1.3亿元专项资金年末执行率低或未执行。三是8个基层法院、检察院管理的案款和诉讼费等资金8.63亿元,未及时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算。
(三)预算执行管理需进一步规范。一是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佳。公园城市建设攻坚行动绿道建设补助等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区(市)后,至2024年3月末,有4.27亿元资金未拨付到位,其中3.23亿元结转两年未拨付。二是部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2.6亿元资金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三是部分部门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2个部门和2个所属单位2023年末加油卡余额合计81.7万元,按2023年度实际加油支出测算约可使用7年。2个部门超进度支付6个项目服务费等328.28万元。
(四)债务资金监管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政府专项债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不充分,债券资金调整用于其他项目,调整后有2个项目仍因前期手续不完善致使3.51亿元资金未使用;部分项目执行存在薄弱环节,1个市的4.75亿元专项债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个区的4.49亿元专项债资金未支出;部分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收益未达预期,后续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二是城投公司债务管控有待加强。部分城投公司的非标债务实际融资利率较高,2021年以来出借资金本息8248.72万元逾期未收回,在本区域的城投公司之间、集团内部相互担保比较普遍。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个部门及所属2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等4个方面,涉及资金144.1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额资金支出审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6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未明确大额资金支出等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或标准。1个部门和5个所属单位未经集体决策支付费用1925.27万元。
(二)个别合同签订和履约监管不够严格。2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合同签订与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合同签订程序倒置等问题,涉及金额140.63万元。2个部门未有效督促合同项目单位按期完工或交付,涉及金额3661万元。1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未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与验收不相容岗位未分离。1个部门个别培训项目被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供应商转包其他单位实施。
(三)部分资金管理和资产移交推进尚不到位。在机构撤销、合并及隶属关系发生改变时,按要求应及时移交资金资产。但一些部门对移交事项重视不够,主要表现为2个部门的2个银行账户未纳入撤并后部门统一监管或撤销,部分资金在已撤销单位或原资金账户活期储存5年以上,涉及金额1043.47万元;1个部门已接收使用的442.84万元资产未及时完成交接。
三、重大战略及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围绕推进国家战略实施、服务保障决策部署落实,对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财政政策等开展了审计,助力我市重大战略顺利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审计了上合示范区2022年以来高质量发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改革任务需持续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23项工作任务中,有3项存在短板。如,227家新引进贸易主体中有105家无进出口业绩。二是平台载体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平台载体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不足,未全面发挥集聚优势产业的重要引擎作用。如,1个平台可办理跨境采购业务的主体仅占注册企业的10%。三是资金土地等要素配置利用存在不足。向13家企业多拨付财政补贴253.4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审计了我市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2024年“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清单中的23项具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涉及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振兴实体经济、扩投资促消费等领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制定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方面,支持智能家电和轨道交通产业补链强链2项政策,2023年各1家企业申报但不符合奖补条件;支持外资外贸高质量发展方面,跨境电商保险产品补贴政策,因保险机构未在青投放相关产品,有效期内未出台实施细则。二是部分政策执行落实存在薄弱环节。2023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预算安排1000万元,执行中仅兑现134.7万元;鼓励企业达限纳统奖励政策出台后,未及时印发申报指南。三是政策兑现保障机制有待理顺。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会商协调机制与主管部门职责履行尚不协同。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心系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重点审计了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5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划制定实施等情况,涉及资金93.88亿元,助推兜牢民生“底线”。
(一)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了我市2022年以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资金发放对象不合规。9个区(市)及自贸片区向在校高校学生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企业,发放就业见习等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52.89万元,涉及233人、3家企业。二是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尚需加强。8个区(市)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人员未及时清退,涉及25人;10个区(市)及青岛高新区、自贸片区未对超过一年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未开展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进行清退,涉及860家;1个区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仅完成18.21%。
(二)义务教育资金审计情况。审计了市教育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使用、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教育资源配置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规划不到位。6个区(市)及青岛高新区有27所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未按教育设施布局规划要求按期开工建设。二是教育资金安排使用不合规。2个区(市)4所学校超范围列支培训费158.44万元,9个区(市)违规发放教龄补助392.41万元;1个区未拨付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补助资金261.07万元。三是智慧校园建设有待加强。1个市1所学校的11套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室设备闲置,价值10.97万元。四是学生食堂管理不规范。7所学校未执行食堂工作管理规定,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到期后未改为自主经营。
(三)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审计了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推进、财务收支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资金安排管理要求不严格。国家级示范项目市级资金1881万元未安排,8个区(市)未拨付市级院前急救运行补助等资金2871.93万元。二是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涉及5个区(市),要求推进分级诊疗,有2个区(市)未出台建设实施方案,1个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址建设项目未按期完工。三是运行管理尚不到位。2家医院未按要求设立运营管理委员会,未按规定动态调整154种药品目录,未严格执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
(四)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审计了2021年至2023年我市支持渔业生产和发展的各级财政资金10.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建设更新进度迟滞。2个区7个海洋牧场未开工建设,4个区存在深远海养殖设备、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未建设完成等问题,全市近海渔船北斗3代设施设备更新工作推进缓慢。二是部分资金兑现不到位、不及时。1个部门和1个区未兑现远洋渔船补助等资金932.52万元,2个区发放渔业资源养护补贴901.2万元不及时。三是增殖放流工作尚存短板。因主管部门实施方案下发较晚,我市未完成上级确定的2023年度公益性增殖放流规划目标。
(五)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审计情况。审计了7个区(市)的10个市级片区、部分区(市)级片区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不到位。3个区(市)5个片区的19个项目因未完成村庄规划批复等原因尚未开工建设,4个区(市)6个市级片区的市级奖补资金滞留区(市)财政部门。二是示范片区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片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不及时、不完善,4个区(市)的4个市级片区未据实上报项目建设进度。三是部分产业布局、强村富民抓手不聚焦。4个区(市)部分片区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等产业发展政策落地措施不明确,1个区将羊肚菌示范区规划为产业带动区,因经营不善转作他用。
五、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部分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任务推进、其他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助力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绩效。
(一)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攻坚行动推进审计情况。审计了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地铁建设及地铁沿线开发建设等4项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涉及投资260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攻坚行动保障措施不完善。5个区在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中未配套完善工业用地政策,1个区未制定停车设施建设相关奖补办法。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项目部分追加工程、方案设计采购未按规定招标,10个攻坚项目未按计划推进。三是投资控制不严格。因建设或代建单位审核不严,造成6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7828.16万元;因区(市)征迁部门把关不严,5个项目超出征迁补偿标准或无依据补偿,多计征迁补偿款7347.87万元。四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757.64万元。五是运维管理不到位。5项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未按要求转资和管理,涉及金额4.29亿元;2个已建成公共停车场未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5个投入使用公共停车场未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其他重大项目审计情况。审计了莱西姜山方舱医院等7个重大项目和李沧东部供热等4个主权外贷项目建设情况,涉及投资4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设备采购不合规。2个项目的2项设备采购招投标程序不合规、3项设备采购未按规定签订合同。二是投资控制不严格。7个项目多计项目投资3.14亿元。三是资产管理使用不到位。12个已投入使用的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登记资产,2个项目超合同支付工程款337.83万元,2个项目供热面积未达预期目标。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围绕促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对9家市属企业进行了审计,推动企业持续深化改革、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决策事项不规范。相关决策制度不完善,3家企业存在决策标准设置过高、决策范围未包括大宗物资采购、部分所属单位未建立集体决策制度等问题。决策程序履行不严,3家企业及所属单位未经集体决策或主管部门审核,将8041.36平方米房屋和3575.9平方米土地对外出租;1家企业的所属单位未经集体决策采购435.2万元经营车辆。二是资产资源使用绩效有待提高。国有资本配置不够优化,2家企业的12家子公司长期亏损或已停产停业未处理,3家企业及所属单位的29处1.22万平方米房屋、价值7612.32万元机器设备长期闲置未盘活;4家企业应收未收回房屋土地租金2340.59万元。三是会计信息不实。3家企业多计收入2746.05万元,1家企业少计收入983.4万元;1家企业和2个所属单位少计折旧费用等2738.75万元;2家企业4处4.44万平方米房屋或土地未入账,1家企业所属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支出736.57万元未计入无形资产。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围绕行政事业性资产使用和处置规范性,强化资产基础管理,关注了23个部门和2个区(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核算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管理不到位。市级公物仓管理职能未理顺整合,未及时清理收回出借十年以上的物品296件。3个部门未及时办理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等手续,涉及金额3065.04万元。2个所属单位5处房屋被承租方违规转租或无偿提供给其他单位使用。1个区26处面积3425.03平方米房屋闲置。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2个部门和7个所属单位的22个已交付使用项目,未及时竣工决算或转增资产,涉及金额3.1亿元。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的3.44万平方米房屋、土地和419.58万元资产未登记入账。2个部门已报废车辆和设备等未及时调减账务,涉及金额189.21万元。三是数字化资产管控有待加强。部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规范,6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的13个信息系统未作为资产归集核算,涉及金额2.34亿元;2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6个信息系统的23项功能应建未建,3个部门和1个所属单位已建成的信息平台部分模块利用率较低。部分信息系统安全性不佳,3个部门和3个所属单位的9个系统未按规定进行等级保护备案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围绕绿色低碳相关政策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等,对2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3个区(市)和3个部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绿色低碳相关政策落实力度需加大。2个区(市)未按要求编制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措施未落地。1个部门在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等方面,未对标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制定配套政策措施。1个市未对标《青岛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细化本区域目标任务。3个区(市)未严格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制度,14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未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17家超出5年规定期限未再次进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个区(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95个建设项目未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替代。二是森林资源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短板。对部分区(市)违规占用299.55亩林地未实施有效监管。对荒山造林项目把关不严,337.3亩不符合省落地上图要求。4个区(市)6个长期测土配方施肥点位、6个农膜残留监测点设置不符合技术规程等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运行不畅,部分区(市)未及时开展184.5亩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投资800余万元的粪污处理中心停工闲置,未充分发挥资源化利用的作用。
七、审计查出问题处理情况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要求立行立改的已在限期内取得实效,需分阶段、持续整改的有关区(市)和部门正积极推进。针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共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审计专报、综合报告49篇,提出审计建议88条,市委审计委员会领导作出批示99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41次。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其中,对部分企业涉嫌骗取财政资金、部分公职人员涉嫌失职渎职等方面的18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纪依法移交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对部分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等方面的11起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主管部门和区(市)政府调查处理。
工作中,我们全面实施审计整改全周期管理,审计整改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成效不断提升。有关被审计单位已上缴财政沉淀闲置资金5.68亿元,加快专项资金拨付7130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3项,通过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11.8亿元,有关建设单位调整工程投资3.92亿元。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具体整改情况将于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政策措施统筹衔接,健全要素供给保障机制。落实上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任务要求,完善我市“促进经济巩固向好、加快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实施细则,帮助经营主体更好把握、用好政策,增强政策可行性。加大政策施行中的服务对接力度,及时跟踪问效并调整优化,确保政策红利接得住、落地快。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配置利用,研究完善惠企利民资金“直达快享”机制,推动政策向薄弱环节和重点群体倾斜,保障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二)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源统筹能力。推进实施全口径、一体化预算管理措施,增强政府性资源统筹治理能力。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协调长效机制,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健全完善库款调度管理运行办法,强化库款运行监控分析和工作督导。落实“三保”支出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做实做细监管系统。建立健全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地方债务风险监测评估机制,统筹优化地方债务结构,管住用好债务资金。
(三)持续加强民生资金监控,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深化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民生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兜牢民生底线。持续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完善监督服务机制,强化政策、土地、资金等项目要素保障,全力推动项目提质提速提效。优化提升区(市)组织实施的市级资金投资项目征迁补偿管理水平,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完善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后评价机制,提高项目建成后的运维管理水平。
(四)持续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配置使用效益。深化国企功能性、制度性改革,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严防经营风险和金融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完善自然资源基础监管机制,科学规范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治,提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五)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快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养成习惯、成为常态。严控财政支出审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新篇章”作出审计新贡献!
已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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