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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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48900020020170005
  • 主题分类 审计
  • 成文日期 2017-12-18
  • 发布日期 2017-12-22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审计局
  • 市法制办:

      一年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审计工作,依法审计能力普遍提高,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7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全面落实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各项要求,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加大了对区市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力度。与纪检监察、检察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及时移送有关案件线索。今年共安排审计项目89个,查出违规问题48.8亿元,节约政府投资7.2亿元,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1件,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24件;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资源环保等20多个方面的建议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区市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全面清理修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审计署和全国法工委以及上级机关的要求,配合市人大和市法制办完成《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修订工作,对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研究修订,对该部分内容予以删除。近两年未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我局所执行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符合要求。明年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青岛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

      (二)制定完善局内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从审计项目计划、到审计项目结束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并根据需要不断建立完善这一体系,先后建立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疑点线索库管理暂行办法、二次审理制度、受聘中介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审计现场管理意见、审计结论落实督办制度、审计过错责任追究等22项制度,基本覆盖审计工作全过程,今年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细化、量化、明晰化质量管理的制度保障体系,明确了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和追责要求,为实现精准审计提供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均按照《青岛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应规定执行,强化决策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了各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审计项目安排、重要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对外合同的签署,全部通过法规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聘请文康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2017年共提供专业法律服务6次,特别是在涉及审计境外审计法律适用等新问题时,及时开展法律咨询,切实保证了审计行为的依法严格,有效规避审计的法律风险。

      (三)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策。2017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45次,局长办公会11次,对重要事项全部集体讨论决定。所有审计项目均召开审计业务会议,由局长主持,总审计师、相关业务处室分管局长、法规处和项目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参加,共同研究审定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全年共组织审计业务会15次,审定审计项目79个。

      四、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国办发〔2017〕14号、鲁政办发〔2017〕60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制定《青岛市审计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开展工作。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要求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我局共有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16项权力清单事项和审计监督、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等23项责任清单事项,明确了每一项权力和责任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内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信息已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要求对7名退休及调离人员行政执法证进行清理注销,组织7名同志参加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目前全局共有150名持证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按照《青岛市审计局公布审计结果暂行办法》的规定,对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亚行贷款青岛市水资源利用及湿地保护项目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

      (二)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青岛市审计局审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规定,对审计项目启动、调查取证、出具审计文书、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记录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在审计管理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电子数据、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出台了《青岛市审计机关文明审计规范》,对审计人员在处理日常公务、参与审计项目、以及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作出具体规定,审计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

      (三)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今年研究制定的《青岛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审计组成员直接责任、审计组组长总体责任、业务处室审核责任、法规处审理责任、机关负责人最终责任五级责任主体和责任事项,以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证据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取证编审、审计现场管控等重点环节为切入点,强化各责任主体的审核责任,切实保证依法审计。二是定期培训法制审核人员。先后5次组织9名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市法制办和市法学会的相关业务培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创新审计执法方式。一是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了审计对象库,建成了集各类被审计对象信息于一体的对象库系统,涵盖了全市所有一、二级预算单位以及全部建设项目信息。实施了财政、社保、地税、公积金、投资等五大行业的联网审计,并依据新研发的审计知识和方法资源体系,以及扩充完善的各类审计数据资源,对这些重要行业的审计模型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设计,实现了重要审计领域、核心业务环节的计算机审计“全覆盖”。二是创新审计项目评比检查模式,促进提升系统内审计执法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和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工作,在以往分组评选检查的基础上,创新评选检查模式,增加了小组间互评和集中评审两个环节,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统一检查标准,对检查人员把握不准的问题进行公开讨论研究,促进了各区(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积极落实审计质量责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了审计执法效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先后建立了审计现场业务管理办法、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具体事项规定等制度,把审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局长到普通审计干部职工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起“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风险防控责任网络,切实规范审计权力运行。

      (二)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行政监督网。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精神,建立起了由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处处长和审计组长分别对本处和本组全面负责,廉政监督员积极协助,层层抓廉政建设的监督机制。完善党内监督网。由机关党委牵头,以各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召开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形式,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社会监督网。主要领导定期通过青岛人民广播电台开办的“行风在线”节目,就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与社会公众进行对话交流。完善政务公开网。通过青岛政务网、局网站和青岛日报,随时公开各类审计信息,2017年将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情况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照《青岛市审计局审计复议暂行规定》、《青岛市审计局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参加了3期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法制办举办的相关复议应诉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专业素养。2017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法受理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认真贯彻《山东省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条例》,严格执行我局信访工作制度,由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2017年,围绕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通过接访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圆满完成了日常及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值班任务。及时受理审计过程中接到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件中涉及审计项目的及时转交相关审计组落实。

      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将审计法制学习纳入全局年度统一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处室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审计法制的学习培训,2017年,共组织审计法制、审计业务集中培训12次70个学时;开展审计干部在线学习,把审计法制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要求处级以上干部学习不少于50个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学习不少于80个学时,全局156名同志按期参加青岛干部网络学院学法考法并一次性通过考试,较好地推进了审计法制学习,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局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加强对本单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严格落实考核要求。

      (二)深入开展审计法治宣传。积极利用实体和网络阵地开展工作,更新办公楼大厅宣传栏开展审计法治宣传6次,更新门户网站开展审计法治宣传12次,包括推广审计品牌、宣传审计文化和2017年度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情况等内容。及时总结审计执法成果,围绕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公共投资审计等审计工作,及时分析总结成果,向市法制办报送法治政府宣传工作材料80篇,向市普法办报送审计执法案例11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22次,上下半年各举行1次典型案例户外宣传活动,借助社区帮扶、社区共建等开展法治宣传3次,提交法治宣传活动的信息6篇,提升了审计监督成效,扩大了审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一项长期、持续性的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借助审计监督的各个平台和渠道,全面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整合审计资源,加强审计管理,努力打造坚守原则、干事创业的审计铁军,更加有效地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能。

      青岛市审计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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