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1-24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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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市司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并及时办理申请回应,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及时高效,展现新作为一是加大信息公开量。2021年,我局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759条,通过“青岛司法”微博发布信息365条,通过“青岛司法”“青岛普法”微信发布信息3668条,局网站总访问量949605次,我局信息公开量名列全市前茅。二是及时公开发布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每季度备案的市政府部门及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市级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按时公开我局部门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情况、人事任免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等重要信息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解读信息261条,通过12348法律服务专线解答15.1万人次,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电事项1245件次,办理政府信箱事项460件次;通过“行风在线”“局长说”“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等栏目和活动,强化政策宣传以及与市民群众的互动交流,完成在线访谈2期,答复网民提问74。特别是对做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法律援助“全域受理、全域指派”工作机制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等法治建设举措进行了重点宣传解读。四是按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市司法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件14件,会办件15件,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14件主办件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及时公开答复意见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协组织的2021年度提案工作双向民主评议中,我局被评为优秀等次

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展现加速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对网络、信件等渠道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及时规范进行办理答复。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6件按期办结,结转下年办理1已按期办结。本年我局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从严从实,展现新质效细致梳理政府信息在公开平台发布栏目,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公文及网站信息全部纳入保密审查范围,文件起草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严格把关,一文一审,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平台建设融合增效,展现新提升进一步加强移动新媒体的使用和维护,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按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安全检测预警机制,进行安全检测评估4次,局网站实现无障碍浏览。新增加了惠企法律服务平台、法治资源地图等栏目,进一步提高了局网站平台的智能化和实用性。

监督保障务求到位,展现新形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进行了细致修订。顶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长主持召开政务公开考核部署会议,建立完善领导负责、处室尽责、失职问责的考核监督责任追究机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我局督办事项,及时跟踪督办。建立政务公开督办联络员工作群,及时公开重点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5






5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机构信息变化领导分工调整公开指南更新情况进行信息发布,对依法治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和司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及时的发布更新,通过主动对接调整,使我局公开发布的信息目录更加简洁明确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距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尚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政策、会议解读的精细化和解读方式的多样化上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政策文件、部门会议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重要内容的公开逐步丰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加大对相关文件、会议的解读力度。

六、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青岛市司法局网站网址为http://qdsf.qingdao.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海信创业中心1903室;邮编:266071;电话:81608716)。

 

 

 

 

                                                                                                      青岛市司法局

                                                                                                       2022年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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