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1-01-25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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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502室);邮编:266071;电话:85912228;传真:85912209;电子邮箱:qdsf@qingdao.gov.cn)。
  一、概述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系统年度工作要点,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工作落实。2010年,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重点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通过实施和规范公文网上流转、网上制发,建立起公文信息公开工作的在线流转、在线审核、在线发布等的标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核流程、标准和时限,有效规范了发布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高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 年,我局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以及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强化。一是发挥全市政务网主渠道作用,集中发布政务信息。依托政务网政务公开系统主动公开备案各类公文、信息300余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1篇,报表13篇。同时,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我局自1981年恢复重建以来的近17000件存量信息进行了梳理,逐一进行电子文档转化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定、公开或备案。二是通过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新闻媒体发布等形式及时向社会通报和公开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年内多次举办的“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等活动中,针对网民和听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我局主要负责人对涉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国家司法考试等72个职责范围内的200余个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答复、耐心解释。同时注重新闻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报道,年内发布各类新闻信息、公告80余篇。三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务公开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年初上线的新版网站上向社会全面公开我局及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等多项业务工作的服务事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电话,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并增设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等信息互动模块。同时还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司法局互联网站管理维护办法》,建立了管理维护人员通讯录,指导各局直单位和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在线发布政务信息,确保了网站内容的严格审核和及时更新发布,年内审核发布各类信息600余条,更新数据库3000余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其中因不属于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开具非申请公开受理范围告知书1件,因所申请公文非依申请公开公文范围,开具不予公开告知书1件,并及时与该当事人进行沟通,取得当事人理解。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投诉咨询。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四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和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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