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青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0-01-18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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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政务网”(www.qingda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505室);邮编:266071;电话:85912228 85912231;传真:85912209;电子邮箱:qdsf@qingdao.gov.cn)。
  一、概述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局务会上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保障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和我局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决定成立由局长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勤制,由机关各部门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文字水平高、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进一步修订了《青岛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在原《办法》的基础上重点增加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协调、社会评议、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澄清以及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运作模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而且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开的主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三是明确公开内容,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大力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原门户网站模块单一、信息量少等缺点,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在新版网站上向社会全面公开我局及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公开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等多项业务工作的服务事项、标准、时限、程序和监督电话,公开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并增设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等信息互动模块,使局机关网站成为我局除青岛政务网外的又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依托政务网政务公开系统主动公开备案各类公文224件、发布各类动态信息120件,政策法规等其他内容23件。同时,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各部门编制完成了我局行政执法事项信息库,共梳理完成了147个行政执法事项信息的网上填报工作,将各事项名称、执法依据、办理地点、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办理程序等信息全部在网上公开。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形式及时向社会通报和公开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10月,组织召开了全市“法治区市”创建活动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向20多家新闻媒体介绍了我市法治区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年内,还在《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等媒体发布涉及律师、公证、司法考试等各类公告7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投诉咨询。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到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少数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完善。对公开的形式、内容、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次和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探索、大胆试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和提高,使之真正成为推动我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的基础性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O一O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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