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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青岛市司法局组织人事处(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7号1921室),联系电话:0532-81608759。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7月27日至8月4日
受理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附件:2021年青岛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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