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工作部署,落实青岛市“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减轻群众、企业办事负担,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版)的通知》(青政字[2023]11号)。新版清单推出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643项,涵盖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等22个领域,较2021年第一版清单新增证明事项298项,增长86.4%。
本次清单调整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和“无证明城市”建设要求进行的动态调整。市司法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照省级清单,结合青岛市实际,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多轮审核、论证、校对。对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事项,特别是市场主体准营、不动产登记、资格认定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证明事项,原则上全部纳入本次告知承诺制范围,实现“应纳尽纳”。其中,市行政审批局公布261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占比达40.6%,最大程度释放了“减证”红利,便利了企业群众。
近年来,青岛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下一步,青岛市将按照“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要求,加强信息数据共享,规范行政协助核查,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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