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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要求,为从源头上规范证照证明,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营商环境,青岛市司法局组织市级有关单位再次全面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一是实行“地毯式”自查,严把审查关。市司法局组织市级有关单位全面自查、审查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所有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事项办理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的证明事项全覆盖。
二是实行“清单式”公示,明确具体信息。经清理审查,市司法局在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政务网公布更新了青岛市《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缩减至666项,明确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开具单位等基本要素,共涉及28个部门,较去年减少45项,切实做到“减权放权、减证便民”。
三是实行“长效式”管理,动态调整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对证明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公布,切实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贯穿便民服务始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今后,青岛市司法局将继续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强化对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动态管理,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打造“无证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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