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关于提报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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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95300020020210042
  • 主题分类 司法
  • 成文日期 2021-08-16
  • 发布日期 2021-08-16
  • 发文字号 青司发〔2021〕3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提报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推动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大局,按照条件成熟、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把握规律的原则,在进行充分调研论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报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建议。

     二、2022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建议分为完成项目和调研项目两类。提报规章完成项目的,请填写《2022年市政府规章完成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附规章草拟稿、起草说明、调研评估报告和相关依据资料等;属于对现行规章项目进行修改、修订的,还需提报现行规章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规章修改前后对照稿。提报规章调研项目的,请填写《2022年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申请表》(附件2),确定拟调研的主要内容和调研工作具体进度安排等。

     三、提报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请填写《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申请表》(附件3),明确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

     四、各有关单位应当对提报的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调研论证,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能够按规定完成送审和调研等工作。拟提报新制定的规章项目要符合《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所列范围的要求。

     五、2022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建议请于2021年9月20日前提报,相关材料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和备案审查处” (联系电话:81608725/81608726),并在标题栏注明“2022年计划提报”。逾期未提报,视为无建议。

     六、市司法局将对各有关单位提报的项目建议进行研究论证,提出2022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草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其中,对完成立法前评估的政府规章项目,优先列为年度政府规章完成项目建议范围。

     

    附件:1.2022年市政府规章完成项目申请表

              2.2022年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申请表

              3.202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项目申请表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8月1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