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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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95300020020210026
  • 主题分类 司法
  • 成文日期 2021-04-27
  • 发布日期 2021-04-27
  • 发文字号 青司字〔2021〕3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胡进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青岛市一级网络纠纷化解中心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市监督管理局、市中院、市民政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青岛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拓展行业专业调解领域。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涉网纠纷不断增长,指导推动设立网络纠纷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迫在眉睫。去年市北区司法局指导设立了青岛市市北区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北网调委),积极化解相关网络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依托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市非诉纠纷化解服务中心、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重新调整了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部分调解员,面向市直属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了82名兼职人民调解员。健全完善了全程录音录像的调解庭、洽谈室等功能设施配置,对“12348”专线来电咨询有调解意愿的导入调解程序,有序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

            鉴于市北网调委的成功实践,为落实您的提案内容,我们建议将市北网调委升级打造为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进驻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4月2日上午,青岛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诚邀您前往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实地参观了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12348”接线台、“12348”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视频调解室等功能分区,并就设立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方案进行了商讨,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联合相关部门指导研究拟订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方案,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调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及名单、经费保障、工作制度等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依法履行好自身职责,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营造青岛市良好的营商环境,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王言卿                 联系电话:81608766)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