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2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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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95300020020210029
  • 主题分类 司法
  • 成文日期 2021-04-27
  • 发布日期 2021-04-27
  • 发文字号 青司字〔2021〕2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段超、周海燕、李委员:

            您三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反映我市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的提案已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并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突出成就和积极贡献。但是,随着《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和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铺开,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司法所建设亟待加强。

           一、目前我市司法所职能和建设情况

           基层司法所是区(市)司法局在镇街设立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司法所承担着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重要职能

    根据《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规定,司法所承担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职能:一是负责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体平台与热线平台建设,面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调解等无偿服务,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二是督促指导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面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无偿服务。通过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建设,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0年,全市司法所参与调解处理纠纷9896起,法治宣传4960次,受教育群众810754人,解答法律咨询16939人次。

           (二)司法所承担着镇街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能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明确司法所承担三项职能:一是对镇街提请区(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镇街提请以区(市)政府或者区(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镇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对镇街涉及重大合作、招商引资、民商事等内容的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涉及镇街职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行为,司法所应当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2020年,全市司法所累计完成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5499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29件,镇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0件,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071条。司法所累计列席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执法决定集体研究会议1739次。

           (三)司法所承担着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

    根据《山东省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司法所依法履行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协调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等九项职能。2020年,全市司法所共开展纠纷排查15441起,摸排纠纷线索11139条。

           二、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亟待加强

           全市现有司法所139个,在编人数317人,平均每所2.3人;辅助人员159人,平均每所1.14人。面向的服务人口总数1174.624万人,包含37个乡镇、100个街道、4862个行政村、1576个社区。学历情况,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132人,约占总人数27.7%;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数48人,约占总人数10%。总体来看,全市司法所现有人员数较少,法学专业人才占比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市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所提的相关措施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司法所人员力量保障的调研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政府研究。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通过招录辅助人员的方式,招录年轻律师、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等专业性人才,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专业人员,在人力、财力方面加强对司法所建设的支持和保障,切实增强司法所的专业力量。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7日

          (联系人:陈秉宜                联系电话:81608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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