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司法局关于着力提供“三大保障”服务“项目落地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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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795300020020210017
  • 主题分类 司法
  • 成文日期 2021-05-14
  • 发布日期 2021-05-14
  • 发文字号 青司发〔2021〕2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司法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青岛市司法局关于着力提供“三大保障” 服务“项目落地年”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4日

     

    青岛市司法局关于着力提供“三大保障” 服务“项目落地年”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着力提供制度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环境“三大保障”,推动“项目落地年”各项部署落地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项目落地年”各项部署落地落实,加强立法与合法性审查力度,提升执法和法律服务水平,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立足当前,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项目落地亟须的法治保障问题,又着眼长远,发挥法治在服务项目落地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立法与合法性审查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良好的制度建设保障

           1.提升立法工作质效。在执行年度政府立法计划的基础上,学习先进城市在为促进项目落地、推动产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方面的经验,研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加强立法调研,适时推进适应性强的立法项目。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及时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障碍。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围绕服务保障项目落地,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投资、民营经济发展、审批服务提速增效等重点工作,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3.保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依规出台。督促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初审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及时开展“项目落地年”相关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区(市)涉及项目落地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坚持严守依法决策底线,杜绝内容违法情形。

           4.做好政府合同审查和专项法律事务办理。对涉及重大项目的政府合同和专项法律事务,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提前介入力度和参与深度,降低履约法律风险,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及时、准确的法治保障。

           (二)提升执法和法律服务水平,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5.畅通行政执法协调处置机制。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涉及项目落地中遇到的行政执法问题,纳入我市行政执法联席会议研究范畴,及时协调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复杂、疑难等执法问题。

           6.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结合“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不罚”“轻罚”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依法纠正不作为、选择性执法或者不当执法等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为项目落地提供行政执法保障。

           7.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青岛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公布青岛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通用清单,组织做好全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备案审查、统一公布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事中事后核查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服务保障项目落地。

           8.创新公证服务保障行政执法职能。充分发挥公证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通过保全程序、证据或现状等公证法律服务措施,参与行政执法相关环节,为行政执法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辅助,保障涉项目落地相关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9.提供精准高效法律服务供给。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编印涉及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常见的法律法规汇编,通过举办专题法律讲座等形式,为重大项目实施企业、民营企业等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提升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切实解决项目涉法上的难点堵点问题,为产业项目落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0.深入推进督促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在市民中心设置惠企服务窗口,启用惠企法律服务平台系统。发挥惠企律师团队作用,通过走访座谈、专题调研、政策宣讲、个案解决等形式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惠企工作社会影响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涉项目落地法规政策的梳理,通过对接商协会、在产业园区开展系列服务活动等,有效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市场主体对有关政策和法律问题的需求,协助其享受相关政策,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11.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规范,打造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新窗口、新平台。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全市通办”“一次办好”改革,推进“法援在线”与“12348”热线平台双网融合,实现热线接收群众法律援助申请,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依法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为项目落地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

           12.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做好涉项目落地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依法稳妥从快审理。完善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机制,多元化解决涉及项目落地矛盾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13.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加大对涉及项目落地的个案监督纠错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严格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行政复议决定;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作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围绕服务保障项目落地,有针对性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预防。巩固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统筹司法行政资源,会同有关部门合力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三、组织保障

           (一)要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项目落地年”工作部署,结合重点任务要求和工作职责,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涉项目落地重要法治问题的研究解决和法治措施的推进落实,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涉项目落地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对服务保障项目落地采取的有效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客观全面展示司法行政力量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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