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1.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建立以机关党建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工程。制定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持续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加强思想建设。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开展政治轮训。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固基项目,组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铸魂宣讲团。
3.夯实党建基础。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员队伍体系化建设。持续打造“司法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四强”党支部。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统抓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青岛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全市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解读、研究阐释任务。
5.抓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年度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评估验收,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十五五”规划。组织开展区(市)、市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重点项目工作。深化述法“四级”全覆盖,通报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情况。制定并推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深化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通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6.提升市委依法治市办运行效能。定期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会议。做好法治工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和法治建设报告起草报送工作。举办“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理论创新和实践路径”研讨交流活动。
三、提升政府立法质量,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7.强化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制度供给。科学编制2025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推动海洋经济、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加强生态环境、旅游、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立法。
8.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开展立法业务培训,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提升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9.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案例评选。
四、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10.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做好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议纪要、市政府制发文件等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镇街重大决策等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编制《镇街合法性审查制度案例汇编》。
11.依法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落实“法制机构+法律顾问”审查机制,加强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定《市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南》。开展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组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复杂法律事务咨询论证。
五、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终期评估,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举办全市行政执法领域选树比武。
13.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实施《青岛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巩固拓展“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合作机制”试点成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线索收集和统筹应用。
六、加强和改进复议应诉工作,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15.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推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落实繁简分流、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等程序要求。做实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工作。
16.提升涉企复议服务效能。创新开展行政复议惠企行动,围绕企业需求深化以案释法。优化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实质性化解涉企行政争议。
17.提高行政应诉能力。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加强行政应诉案件管理。统筹协调府院联动工作,推动市级层面府院联动第二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
七、强化刑罚执行和戒毒工作,全力守好安全稳定工作防线
18.深化法治监狱建设。(略)
19.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略)
20.维护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略)
21.提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水平。(略)
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22.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一网同城”。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深度融合。组织做好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青岛考区考务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积极为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拓展涉军公共法律服务新渠道。
2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常态化开展特色普法周活动。优化“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工作。开展重点领域普法专项行动,服务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发展。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法治文艺精品创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强普法宣传队伍。
24.夯实基层基础阵地。加强市调解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建设。深入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建成全市首所专门矫治学校。组织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
25.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规范诉调对接,推进警调对接,探索仲调、检调对接,推动公证参与调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扩面提质。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抓好基层、重点行业、涉外、涉企等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分类建立高素质调解专家队伍。
九、优化法律服务供给,以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26.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推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小型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法律服务行业纳统机构规模。举办法律技能大赛、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开展遗产管理、遗嘱信托、意定监护等综合家事法律服务,拓展“带押过户”业务,试行“带封过户”业务。加强合作制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成立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制定律师投诉查处工作指引,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27.深化惠企法律服务。持续擦亮“法惠企航”服务品牌,开展多元化惠企法律服务活动。出台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意见。制定金融等重点领域合规工作指引。
28.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快建设青岛中央法务区,引育高水平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才。发挥“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作用,积极参与企业涉外商事争议解决。培育海事海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助力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编印《青岛市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青岛市涉外律师细分领域名录》。开展涉外法治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举办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
十、狠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司法行政铁军
29.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深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常态化调研。持续办好“机关学习讲坛”。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举办“双基”公务员、法治工作者等重点培训班次。实施青年干部“青苗工程”。
30.深入落实暖警励警政策。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提升司法行政干警优抚保障水平。建立常态长效、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典型选树培育机制,开展“发现榜样”、系列“最美”等评选推荐活动。
31.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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