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7-26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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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把握重点,全面营造法治建设良好氛围

1.营造良好依法治市环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内容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推出“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报道。起草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并组织专家论证。开展法治镇街、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系列报道,有关做法被《法治日报》推广。

2.营造良好法治保障环境。迎接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考核,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小切口”立法,重点抓好停车场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立法,召开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17次。制定《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台投入试运行。共完成合法性审查119件,提出意见建议232条,涉及资金231.2亿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措施》,全省率先实现市级公职律师工作全覆盖。

3.营造良好执法监督环境。全省率先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决定履行情况回访办法》。构建“十百千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开展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以清单化明确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事项的经验做法被司法部推广。审核40个行政执法主体、1.6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完成四年年审行政执法人员2530人培训考试。对5部门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裁量基准等进行审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74件,行政应诉案件19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二)提质增效,积极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1.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实施意见保障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组建法律服务团跟进服务。出台服务保障“六个城市”建设五年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全省首个《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解决涉保案件争议纠纷具有积极作用。

2.加强惠企保障。分类制定涉企法律事务工作指引、改革创新建议、研究课题,编制《惠企法律服务制度与案例汇编》,持续开展系列惠企法律服务活动。提升惠企法律平台使用功效,打造“法惠企航”法律服务品牌,已为企业提供服务1.5万次。

3.加强法治保障。法律服务城市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举办“城市更新主题沙龙”、“城中村”改造法律服务等活动,组织“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交流论坛,编印“企业及管理团队聘用法律顾问应注意的事项”指导手册,已进驻2万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三)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1.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立足青岛、辐射山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青岛涉外法务中心建设启动,同步设立上合法律服务委员会青岛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青岛中心,推动设立上合经贸法律服务研究院。推动在上合示范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试点,青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项目继续推进,引进国曜琴岛麦家荣(青岛)联营律师事务所等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2.推动法律服务产业规模化发展。打造法律服务共同体发展新模式,设立“青岛联合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为律所合并重组牵线搭桥,诚功、运策、文康、德衡等律所分别在省内、市内设立分所;成功引进全国知名的广东华商等律所,青岛市立医院、青岛海检集团、青岛大学环境工程学院已加入司法鉴定行业。

3.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化发展。全省首个“一站式”法律服务超市启用,首个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点援制”。打造“12348热线+人民调解”纠纷化解新模式,借鉴电商模式研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社会化和采购社会法律服务试点,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849件,接听解答咨询8.6万人次。全省率先出台《法律职业资格受理审查与证书发放工作服务规范》,已为1699名申请人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四)严格规范,始终确保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1.规范监狱执法。制定《关于做好市属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新老计分考核工作过渡期转换。配合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规范市属监狱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督查调研,开展疫情防控状态下服刑戒毒人员培训。

2.规范强制隔离戒毒执法。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戒治资质获审核通过,建立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两处。组织戒毒学员观看一部禁毒题材电影、书写一封《致亲人的禁毒家书》、开展一次亲情帮教活动,在社区等公共场所举办“喜迎二十大,禁毒保平安”禁毒宣传。

3.规范社区矫正执法。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走访排查,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告、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制度。制定《关于社区矫正执行地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联合市检察院对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收监执行,依法给予训诫38人、警告24人;依法提请撤销缓刑2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请收监执行4人。

(五)夯实基础,认真履行维护稳定工作职责

1.疫情防控责任压实。监所全年无休进行疫情防控日调度、日报告,疫情发生以来连续封闭至今。法律服务队伍1700余人投身抗疫一线,捐款捐物60余万元。

2.安全生产基础夯实。部署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监所和司法行政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3.社会治理措施落实。全国率先出台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意见,“1+1+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获评全国第六届“法治政府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验收迎检,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共排查、调解纠纷案件2.4万件。邀请41家调解组织、39名调解员、238名社区(村)法律顾问参与诉前调解,服务社区(村)7万余小时。打造“法治青风”普法宣传品牌,全省率先实施每月一个特色普法周,打造全省首个税法主题公园。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服务业发展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法律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更加迫切。截止2021年,我市律师人数7187,低于深圳19206;业务收入31.65亿元,低于深圳113.64亿元。与法律服务业发达城市比,我市律师万人比为7.2,落后于深圳10.9、上海12.3。

(二)法律服务业发展面临困境。一是律所分所营收纳统问题需待解决。按统计政策,纳统范围是年创收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律所分所不属于纳统单位。而我市律所分所多是全国、本省知名律所设立,其承揽业务属高创收,大都营收千万元以上却无法纳入统计范畴。二是吸引高端律所和律师人才的政策不够。如海口市对中外联营律所等给予租金补贴并按其对地方财力贡献给予资金奖励;成都市规定,每引进1名取得境外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给予律所5万元奖励。而我市未有单独针对法律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机构、人才的扶持政策。

(三)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仍有不足。主要是未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难以形成工作合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度不高,法援在线网络平台、法治资源地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在线管理平台利用率偏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紧抓疫情防控。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地方”标准,加强监所安全管理,健全联动机制,统筹疫情防控和监管矫治,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二是继续紧抓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努力实现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目标。以此为统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市、区市、镇街三级的“政府法治一张网”。

三是继续紧抓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执行“八五”普法规划,夯实城市法治建设根基。

四是继续紧抓法律服务业跨越式发展。加强律师业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支持青岛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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