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22-06-28 来源 : 青岛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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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的部署要求, 落实“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程度、服务水平和落实力度,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扣高质量发展推进主动公开

结合市司法局工作职责和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工作要求,细化公开内容。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法治营商环境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体制机制,编发《法治青岛每周概览》,及时展现全市法治建设进展成效;全面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严格执行决策合法性审查,适时发布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持续深化惠企法律服务工作,持续通过局官网搭建、升级惠企网上法律服务平台,优化企业法治体检板块,提升线上线下联动一体化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法律服务业加速发展,扩容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强化法律援助案例公开。

二、强化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程度

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通过座谈会、网络征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以及各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的形式,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开程度。对于市司法局负责起草或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调研,完善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工作,发挥政府立法联系点作用,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公众参与工作机制,邀请有关行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办好政府开放活动,通过举办机关开放日、开展网络问政等形式,主动听取参与代表、群众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增进公众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新出台的制度性、政策性文件等同步进行政策解读。解读内容应全面、详尽、准确,对背景依据、出台目的、重要措施、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主动作出实质性解读。合理应用新闻发布会、座谈访谈、在线问政等方式,灵活采用图片图表、视频音频等展现形式进行解读。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政策施行后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度解读、延伸解读,使公众全面、准确理解司法行政相关政策,促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政府信箱、“12348”法律服务热线以及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等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为企业群众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加强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特别是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谣言等进行跟踪,做到按程序及时发布信息,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充分利用“青岛司法”“法治青风”微信公众号,实时推送全面依法治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以市司法局名义制发的正式公文,须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完善登记、流转、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加强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制定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办理指引》,对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梳理,对相关业务办理操作进行详细说明。结合实际情况,对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进行及时调整。加强舆情回应,密切关注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舆情,及时妥善作出回应。

五、夯实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二是做好宣传培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并对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规范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切实做好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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